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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輪重機定位為汽車

来源: laisuhan 2016-8-16 17:4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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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把大重定為汽車只是端正視聽而已---也是改天恢復路權的必要條件之一
一直把重機當機(慢)車看---那你要恢復路權就絕對沒希望了
光是這個大重比照汽車就有一堆人轉不過來了-----
其他的爭議當然就更難取得平衡了

像一般道路的慢車道----本來用意就是給慢車行駛
汽車要靠右停車時的速度就是慢車
騎機車散步速度很慢是慢車
腳踏車的速度不快也是慢車
當你速度快的時候就不是慢車///為什麼還要擠在慢車道
一堆人以為那是機車專用道-----機車只能騎那裡----真的大錯特錯的觀念

一些道路標線的設計者---當初就是不知道規定
有樣學樣把特殊路段的機車專用道設計圖面拿來一般道路使用
警察也只會看圖說故事---騎在錯誤的標線就開單(現在也是這樣)
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困擾

機車原本就是汽車---考駕照的書拿出來看----第1頁就是了
不要積是成非---被劃成二等公民了還說他們是對的
(跟那些大陸人說民主是錯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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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17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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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n1357 2016-8-16 18:40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ren1357 於 2016-8-16 18:44 編輯

我只想說...所謂大型重機跟普通重機那裡不同???就是馬力跟速度上而已....一般市區難道所謂大型重機就可以騎到時速200???機車就是機車...定位為汽車根本不倫不類...内側禁行機車更是不倫不類....定位為汽車又不能上國道更加是不倫不類....機車跟汽車都是車又把他們分類更更是不倫不類....只有罐頭豬水泥頭才會搞這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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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1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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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個更好的說法可以統括所有的汽車及機車---就是動力機具 原本交通法規就是這樣規定的----現在很多人把它分類成機車/汽車---都是自限的   發表於 2016-8-16 23:42
3#
xboy200 2016-8-16 19:42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6-8-16 19:45 編輯

馬路速限五十,在不違規的情況下,請問有哪台敢說自己是快車?

省道還有分慢車道跟快車道嗎?
明明是頭羊,卻硬要自我催眠是頭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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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慢車道最高速限40  發表於 2016-8-17 00:53
我意思是----------省道上騎機車一直走慢車道---應該是屬於禮讓行為的讓道行為---不是大家觀念中的行駛機車道  發表於 2016-8-16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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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慢車---是指準備要停車的動力機具-----速限50開30也是可以開在快車道的概念---後方有車快速接近就讓到慢車道或不理---跟現行法規也沒違背的   發表於 2016-8-16 23:48
其實有喔,寬度3M以上就是快車道,2M的為慢車道 法規在道路標線劃設其實都有相關規定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8-16 20:53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反正鬼島官員最會踢皮球了
不合時宜的法規一堆
要走的路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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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17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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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16 23:50
始終搞不懂為什麼台灣的汽車駕駛都習慣靠著左邊行駛??

連特別規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高速公路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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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車道----有人自己解釋為"開很快的要開內側"----交通部都不宣導的----交通部也是自己亂成一團///沒個底----多頭的意思/敢說就是對   發表於 2016-8-16 23:52
xboy200 發表於 2016-8-16 19:42
馬路速限五十,在不違規的情況下,請問有哪台敢說自己是快車?

省道還有分慢車道跟快車道嗎?

其實有喔,寬度3M以上就是快車道,2M的為慢車道

法規在道路標線劃設其實都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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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到「規定」兩個字就很火!好像只要符合規定了,一切就是一百分了!sky大別誤會!不是針對你,是最近我向桃園市政府申訴了一連串爛路和號誌不連鎖造成大塞車的情事!當中也提到了「禁行機車」跟「強制兩段式左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8-16 23:11
7#
bio0 2016-8-16 21:21 只看這個作者
我認為應該把大型重機視為有完全路權的機車,不應該一昧地用小汽車的規定來規範

大型重機,難道你以後要教你的小孩說大型重機是汽車不是機車喔。

立委們應該要重新修訂交通管理條例才對。251cc 以上或馬力大於ˊ多少可上國道,另

外停車依造車體大小來決定要停汽車格還是機車格吧!  

台灣大概要再等個50-100年才有希望進步吧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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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機車本來也是有完全路權的--- 現在只是官員自我解讀造成的亂象而已--- 交通法規不是這樣規定的--- 以前新聞就有報過///汽車5格6停或7停時是繳費單照開--- 因為很難界定是誰先開始沒按標線停車----不要超過界限就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8-16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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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16 23:54
8#
XIGH 2016-8-16 21:47 只看這個作者
幾個字簡單解釋 "民智未開"
這個問題我想到我是沒機會看到解決了
希望我孫子可以開心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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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就是太自由民主開放了,才會變成今日無法無天!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8-1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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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16 23:37
9#
xboy200 2016-8-16 23:11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6-8-16 23:15 編輯
Sky我最威 發表於 2016-8-16 20:53
其實有喔,寬度3M以上就是快車道,2M的為慢車道

法規在道路標線劃設其實都有相關規定

最近聽到「規定」兩個字就很火!好像只要符合規定了,一切就是一百分了!sky大別誤會!不是針對你,是最近我向桃園市政府申訴了一連串爛路和號誌不連鎖造成大塞車的情事!當中也提到了「禁行機車」跟「強制兩段式左轉」的部份,總而言之,市府認為他們一切的作為都是符合規定的!至於用路人實際上路會遇到什麼問題,他們一概不管!大官是不騎車也不開車的!他們有司機啊!小官則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時間到了薪水自然入帳!能打太極就打太極,能踢皮球就踢皮球!處理人民的事情是最累人的!少碰為妙!

機車是機車,路權是路權!為什麼只有「汽車」這種交通工具才有完整路權?為什麼機車要交牌照稅才有「相對完整」的路權?所謂的道路、公路,到底設置的目的是什麼?立法當初難道有一堆的潛規則嗎?

國人不自重自己的權利,只能依賴少數熱心的民眾主動花心思、時間、金錢來爭取該有的權利,這是時代進步牛步的原因,但身為大權在握的執政者,連跟人民理性溝通、就事論事的能力都沒有,真的很糟糕!例如桃園市政府就是糟透了的代表!

慢車道?快車道?禁行機車?管他的啦!該怎麼騎就怎麼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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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嗎,想當初150以下免排ˊ照稅也是政府自己搞得 嘖嘖嘖嘖  發表於 2016-8-17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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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路政司是阻礙進步的元凶  發表於 2016-8-1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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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官僚 殘害人民  發表於 2016-8-17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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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1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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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我最威 + 2 辛苦了,看起來新竹市的還比較好溝通點.
JuanMao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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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bio0 發表於 2016-8-16 21:21
我認為應該把大型重機視為有完全路權的機車,不應該一昧地用小汽車的規定來規範

大型重機,難道你以後要教 ...

其實機車本來也是有完全路權的---
現在只是官員自我解讀造成的亂象而已---
交通法規不是這樣規定的---
以前新聞就有報過///汽車5格6停或7停時是繳費單照開---
因為很難界定是誰先開始沒按標線停車----不要超過界限就不罰違停
現在遇到機車就打迷糊仗----沒事還硬性規定1格1台
根本就是走回頭路----現在又開放1格多停了
不是那些交通官員打迷糊///難道是我們迷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