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國道上,在一般的道路上,兄臺說的轎車 連結車 遊覽車 大貨車 甚或是一般機車,這些車種都會彼此的互相面對,不管是自撞或是追撞甚或是衝入對向車道相撞,都是會造成人員傷亡與車損的,難道這些也"出了事情 交通部要扛還是你的屍體要負責 ?",當道路上所有的駕駛人(不論車種)在行車過程當中,若都能保持專注力並遵守所有的交通規則及正確的駕駛觀念在這樣的完美環境下,想要發生車禍事故都是很難的,但現實上並非如此,若真依此概念那大家都可以不用上路了,因為彼此都侵犯到"其他用路車輛的權益"了~~
"權益"這個概念,不應該是狹隘的只屬於某部分的團體,個人或是車種.....等,而是要一視同仁,否則那就是特權了,這個爭取權益的動作,既沒有封路也沒有並排騎車造成後方車輛的不便或是障礙,大家就是遵守交通規則地順順的上去,然後就只是騎車享受著高品質的道路,再順順的下來,除了途中幾位汽車駕駛受不了好奇心的驅使,為了看清楚所謂的大型重機,而有稍微偏了車道外,就跟一般所有的車種一樣,大家都能享受這樣高品質的道路,根本不會有兄臺擔心的"其他車種的權益"的問題,至於這些就跟有沒有錢那就沒什麼關係,就不過是騎 開車而已,別想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