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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沒撞過」屁孩撞癱翁,就判2年~~~~~~

惡性重大只重判兩年,那如果犯後態度良好,不就還要嘉獎他.「反正沒撞過」屁孩撞癱翁,就判2年~~~~~~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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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9 16:07
不知是法官還是記者對 [ 惡性重大 ] 的理解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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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9 16:08
判太輕了,應該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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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9 16:08
阿彌陀佛
才2年!?法官腦袋裝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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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9 16:08
2年 應該不是真的2年服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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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獄中表現良好,1年後(初犯)提出假釋申請,若效率很好跑完流程的話約1年半就出來了~~~  發表於 2016-7-9 16:18




↗鬼爆↙

飆車前!

請把煞車線剪斷!!

才可以 以最佳化甩尾或過彎!!!

興奮得把油門催到底就可到神之境!!!!

             צו   鬼爆   ט
這種事情能不發生就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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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9 16:19
撞死人才判兩年,根本蓄意殺人,撞到人繼續開,還笑笑地說沒沒撞過人我很害怕。
騙誰啊,台灣法律專門保護這些人。兩年後出來繼續開快車,反正台灣判很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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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9 16:19
才判兩年~~搞屁
這樣根本不會學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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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9 16:19
惡性重大,可以教化,不管如何都是輕判,經過幾億年,恐龍就是沒絕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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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9 16:19
北國極光 發表於 2016-7-8 11:30
法官認為惡性重大,昨判處屁孩兩年徒刑。
惡性重大...兩年.......這什麼鬼 ...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啊!
他沒酒駕,又才18,台灣蓄意殺人都不會死了,
酒駕葉少最後判那麼輕...
更何況傷者沒死,雖走在近斑馬線上,但看車流應該也是闖紅燈,
雖然斑馬線行人無敵,但還是要負點連帶責任。
這樣真的是算重判了!

當然,對我們旁人來說,看到他那副模樣,當然會覺得不夠...


話說回來,很多老人都是這樣自以為無敵,
以為自己開戰車,
走在路上大家都要退避三舍迴避他,讓他先過,
受傷了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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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9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