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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沒撞過」屁孩撞癱翁,就判2年~~~~~~

基隆,是不是很潮湿的地方啊。。去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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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又號稱是雨都(港),一年下雨天數在之前的統計平均值為203.9天,近年有稍微減緩的趨勢約在196天~~~~  發表於 2016-7-10 09:20
本文最後由 james910 於 2016-7-10 02:49 編輯

以第三者觀點看....
這有斑馬線.... 車子一台一台過  這被撞的男子是不是紅燈跨越馬路....
然後這條路好像是單行道.....除了車子快了點...好像沒什麼不妥   就是無照造逃比較有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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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兄臺以第三者的立場來看,認為"除了車子快了點...好像沒什麼不妥",這當然是每個人的自由意識與對事情的觀點,也尊重!! 但是依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7-1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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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1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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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910 發表於 2016-7-10 02:47
以第三者觀點看....
這有斑馬線.... 車子一台一台過  這被撞的男子是不是紅燈跨越馬路....
然後這條路好像 ...

      或許兄臺以第三者的立場來看,認為"除了車子快了點...好像沒什麼不妥",這當然是每個人的自由意識與對事情的觀點,也尊重!!
      但是依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在很久以前所做的實驗研究報告,在平均時速40公里,碰撞一個健康的成人,可能使其骨骼碎裂,造成傷害。當車速每增加10公里,其傷害為等比級數增加,甚至造成無可擬補回復的傷害,然每降低10公里,則可大幅降低行人受傷程度..................
      所以也許速度是快了點,但這快慢之間,卻可決定一個人是輕微挫擦傷,還是要癱一輩子,甚至死亡,其實還是有差那一點的,所以給兄臺參考一下~~~~~~~~~
94#
wtr 2016-7-10 11:09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wtr 於 2016-7-10 11:14 編輯

台灣就是罰責太輕
跟本起不了喝阻的效用
開庭態度良好,就是可教化
我比較想看如果被害人是法官家人
結果又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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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10 11:34
台灣的罪犯 越來越 "淡定"

有可能是 有些罰則 好像太輕了 ...
                                                「反正沒撞過」屁孩撞癱翁,就判2年~~~~~~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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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10 11:34
台灣法律 修正太慢的
很多要修的法 還卡在立法院
不知道 還要卡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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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11 09:43
要有同理心啊,猴死因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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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12 13:41
98#
流浪 2016-7-11 23:04 只看這個作者
看到刑期真是無奈

法官的自主性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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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12 13:41
我行我素
99#
ycshih 2016-7-12 07:21 只看這個作者
把人撞癱後態度這麼囂張卻只判2年?太輕了吧「反正沒撞過」屁孩撞癱翁,就判2年~~~~~~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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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12 13:41
我愛享受RV騎車的樂趣,
吹吹風、看看風景,
逍遙又自在!
100#
Jeremychien 2016-7-14 17:57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蘋果日報影片沒有播出前面的畫面,很容易讓人誤解,寫信及電話反映還是不改,造成受害者還要被人當作為三寶。  下面是比較完整影像資料: https://youtu.be/KLvbv39qmzE  1、首先這路口沒紅綠燈! (沒有人或車闖紅燈的。  2、行人已先“禮讓”了,他在路口等到空檔才過,因此,也不是他沒注意來車就闖馬路。  3、今天問題是在肇事的車主,車速真的太快(如果去比較其他車輛,計算畫面出現到抵達事故路口的話),且在法庭上被告自白當時車速為60-70,但我相信在70以上,市區道路這樣已經算超速,路上還有四個大字“當心行人”。  4、由影片過馬路時點,可以發現,過的當下距離車輛還有一段距離,並不是肇事車快行駛到那路口,行人才跑過去才給他撞,是對方完全沒有減速!  5、至於有人爭議沒走在班馬線上,畫面前面也可看到過路口前,一輛摩托車右轉進巷子了,他本來是有意往班馬線上走過去,但在那當下,車流的空檔是他認為可以過的才選擇過馬路(重申事故發生之主因不在這點,是車速過快、完全沒煞車、不懂交通規則的無照駕駛),一般大眾誰會沒事跑給車撞。  希望這樣解釋能讓你看清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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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7-15 10:03
謝謝兄臺的補充,幫你把影片貼上,有興趣的網大可以參考參考: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7-15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