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米兔 發表於 2016-7-6 17:24 我是律師........不要讓我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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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wa-ninja 發表於 2016-7-6 17:04 肇逃是行為犯及抽象危險犯,不問事故責任是不是你的錯,一逃就死定,很難凹不成立.但哼哼~~過失致重傷是過失 ...
climaxes 發表於 2016-7-6 12:29 依據影片與截圖來看,發生碰撞的點應該是在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上,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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