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khrystal 於 2016-2-5 15:10 編輯
感謝大家的回覆!
jacklikezp 發表於 2016-2-5 00:27 ![車禍賠償問題請益3770]()
1.有行車紀錄器 當然是最好 最好的證據
2.你打算以刑逼民?
3.請對方
目前應該是會提告了
singer 發表於 2016-2-5 05:55 ![車禍賠償問題請益8362]()
醫藥費部分
可以用強制險賠償
目前看對方應該是只有強制險... 而且財損及工作損失對方都不想賠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6-2-5 10:33 ![車禍賠償問題請益3501]()
你要求五萬的賠償,但是因為這件事故中,你也有過失 .
所以打個折並不為過 .
金額部分還在考慮,感謝您的回覆
Monkey920 發表於 2016-2-5 12:32 ![車禍賠償問題請益3553]()
好好笑,肇事責任釐清不是這樣看的
再來,樓主說時速大約50,那為什麼不當作是49?
而且時速大概50,是體 ...
是體感50...
這樣看如果上法院,依我們的狀況工作損失很難要得到了... 感謝您的回覆!
jeff815212000 發表於 2016-2-5 13:31 ![車禍賠償問題請益4211]()
就算當做49 該路段限速是40....
作筆錄時根本不需要說自己感覺騎多少
已經在申請初判表了,感謝您的回覆!
jessemoto 發表於 2016-2-5 14:03 ![車禍賠償問題請益1133]()
限速40km騎50km?你是看自己機車上的快樂表還是?
那台連續跨越2個雙實線確定是要買你的單了,但買多買少 ...
是體感時速... 因為有去網路上稍微查詢一下超速肇責,目前是有可能有一成肇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