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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把交通法規放在眼裡,汽機車用路人硬是要違規

Domoto 發表於 2015-5-9 13:46 沒把交通法規放在眼裡,汽機車用路人硬是要違規3052
那台是GSX-R1000,前牌可以放(貼)在風鏡的位置,有適當的位置不用
偏偏要放在會遮住號碼的位置
又不是街車 ...

監理所給的前牌是一張有鋼印的貼紙,照你講的如果直接貼在風鏡上,飛掉了話算誰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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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對,紅牌那麼快,有可能會飛掉 XDDDD  發表於 2015-5-9 20:30
澳門也是掛兩張牌
還要多掛完稅證明
重機前車牌張貼何處
連監理單位都搞不清楚
警察依法開單..倒楣的還是使用者
警察可以輕鬆說依道路處罰條例第12條開罰
使用者不服就必須申訴..
就算申訴成功.還是要請假去辦理事宜
一樣是花錢了事,人民不會是贏家.......
政府法令是亂源根源
警察法令不了是亂源
jerrylin1008 發表於 2015-5-9 14:50 沒把交通法規放在眼裡,汽機車用路人硬是要違規5008
監理所給的前牌是一張有鋼印的貼紙,照你講的如果直接貼在風鏡上,飛掉了話算誰的錯 ??  ...

來,我教你
你剪幾塊小的魔鬼氈雙面膠,將前牌貼在風鏡的內側
這樣一來從正前方就能清楚辨識,又不怕高速風壓(騎到三百也不會飛掉)
下車又可隨身攜帶,不錯吧
沒把交通法規放在眼裡,汽機車用路人硬是要違規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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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我你也買不起重機 是吧?小羊宅  發表於 2015-5-10 00:14
那個...可恥的是不會用標點符號跟打錯字  發表於 2015-5-9 23:52
你去教教政府該給的國道路權就給好嗎?國外貼前牌我們跟著貼 國外給重機國道路權怎不學?好的步學學一些543 可恥  發表於 2015-5-9 21:03
應該開無法辨識而不是未依規定懸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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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5-10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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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5-9 20:06
就是有人要鑽這法律漏洞
然後再來說誰找誰麻煩
亂七八糟!!
spadeh05886 發表於 2015-5-9 13:24 沒把交通法規放在眼裡,汽機車用路人硬是要違規5909
其實倒不是只有台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DqJkFYmjyE

看起來超級醜..............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 條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號牌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起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其前方號牌並得以直式或橫式之懸掛或黏貼方式為之。

事件中車主前車牌張貼位置是否符合『明顯適當位置』之原則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的見解
依個人淺見
如果車牌懸掛位置,必須要特別角度或特別位置才得以清楚辨識
那就不符合『明顯適當位置』之原則
被開罰也只不過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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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5-10 11:47
20#
rzsr 2015-5-9 18:15 只看這個作者
很多國家都有前牌,大部分會規定一定安裝的位置跟方式
所以車體上面必須要有安裝前牌的地方,沒有的話車商還得另外針對前牌做鎖點
台灣雖然也需要用前牌,不過安裝位置跟方式比起很多國家都相對寬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