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zeroerica 於 2014-11-15 04:35 編輯
機車是目前台灣數量最多也是最多人使用的交通工具之一
所以碰到車禍的機率也是相對地比較高
不過大多數騎士不像小老婆網站或其他友站的車友一樣,
比較有基本的行車觀念,甚至會主動添購被動防護
但是其實有了以上這些還是不幸發生車禍了,那該怎麼辦?
一般來說會遇到要自己處理車禍的情況不多,但總有萬一
所以小弟接下來,用自己親身經歷來基本說明一下
自己畫的事故險場圖
GOOGLE MAP街景 點我
附上本人行車紀錄器影片
1:00秒開始看起
2014.09.20小弟在中和中正路和板南路交叉口發生車禍
首先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不要擅自移動現場並撥打110
並拿起你的手機或相機先從各角度拍照或全程錄影
補充:
並非所有事故現場都得先移動車輛以免阻礙交通 ..
道安規則中有規定 , 如果沒有人員受傷 , 則需要在現場劃製好相關標示之後 , 將車輛移往旁邊 .
但是如果是 "有人員受傷" , 則是 "禁止" 移動車輛 , 否則就是破壞證據 .
這是兩種不同的情況 詳見27樓
如果因為怕交通堵塞被多開一張罰單,其實平日車廂可以放一隻畫線筆
標記輪胎、車頭方向,以上處理完才能移動車輛
(如果是小弟的話我寧願被開一張妨礙交通,也會等到警員到場)
等到員警到場之後,他們會詢問雙方事故車輛、並現場初步拍照畫線
之後就可以將車子開(牽)到路邊,讓員警拍攝車子、其他物品損傷
之後等待交通大隊警員到場酒測並做車禍筆錄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可以提供可以把卡交給員警複製,會交還給你
確認完筆錄沒問題之後,員警會一人給一份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上面有雙方姓名、車號、聯絡方式,之後看你們要當場和解、或申請初判表
之後拿到上圖這張以後,如果你身體有受傷的話,可以前往醫院掛急診
如果有受傷的話,記得要請醫生開立乙種診斷證明書(200元),以備不時之需(提告用)
此段修改為乙種即可,若覺得不妥可開立1000元的甲種
以上所有醫療費用單據都要保存起來可以理賠用
(因為小弟正本已經被收走了,只留影本參考)
再來就是
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事故十五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以上兩條要注意一下,七日後和十五日之後
就是第八天和第十六天才能申請,這點要注意一下
因為小弟我第十五天就跑去,結果員警說要超過才能
不然電腦不給輸入申請
初判表也可以網路申請送件,處理完成之後會簡訊通知你
攜帶證件前往領取,領取的初判表如果是正本有蓋章的那就沒問題
如果員警給你的是影本請他現場多蓋一個分局章(以後理賠保險公司要的,不然還要多跑一趟去蓋)
我的附圖就是影本,後來加蓋的分局章的那份已經給保險公司,此圖僅供參考
接下來因為初判表處理時間要三十天左右,所以利用這些時間
先處理一下車子、個人物品財損
首先,車子和個人損傷物品請先拍攝整體角度幾張
再來損傷部位特寫
之後請車行開立車子損傷估價單
然後因為小弟有穿著人身部品部分比較麻煩一點
因為保險公司很少會遇到這種財損
補充:第三責任險可以賠償人損和財損、強制險可以賠償醫療部分
所以小弟做法是全部受損物品型號和價格的清單
然後因為有使用年限殘值問題,所以小弟總價格為
新品價的八折開給保險公司去殺
可以的話順便附上網拍或官網的售價讓保險公司比較好作業
他們要確認這東西的價值不是隨你青菜喊的
再來等事故初判表出來之後,要主動通知保險公司並詢問案號
接著把你所準備好的單據在空白處寫上你的案號
如果保險公司的人沒有親自拿文件的話
你用傳真的最好要寫上案號
小弟領取初判表的時候有剛好碰上當時處理的交通警員
他說有調路口監視器和你的行車紀錄器比對
對方過停止線的時候後方車輛已經停止,因為沒照到號誌
所以跟我的行車紀錄器比對下,初判結果如上面的圖
對方疑未遵守號誌行駛,我方無肇因(通常初判都會用疑)
如果有爭議不像小弟的這麼明顯,可以多花3000再申請鑑定
由於全程都是由保險公司代位和解,所以事故之後並沒有再見到當事人
之後把所有單據都給保險公司人員談到你覺得能接受的價格再簽和解書
如果車子名字不是你,請準備車主印章+你自己的印章
如果車子是公司車,請準備公司的大小章
另外如果受傷需要用刑事過失傷害罪去逼談和解的話
記得請在半年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還有要提過失傷害之前,請先向各個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對方到不到無所謂,一共三次,結束之後
再向你附近警局或法院提出過失傷害
不然你先送過失傷害,還是會被擋下來先調解看看
所以先申請調解,之後用刑逼民對方損失更多
比較有籌碼跟對方談
此案件在2014.09.20發生
此案件在2014.11.12和解
歷經一個多月
有了行車觀念以外,還要有最後一道防線的裝備保護自己之外
可以的話最好再加掛個行車紀錄器保障自己
俗話說有備無患
最後祝大家 快快樂樂出門 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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