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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願賠償 想請教一下各位

應該是對方不想賠,因為哪間車行修車有發票的阿!除非去車廠的總經銷才有可能有,如果拿不到只能去調解了
repsol6544 發表於 2014-11-9 00:36 對方不願賠償  想請教一下各位6870
應該是對方不想賠,因為哪間車行修車有發票的阿!除非去車廠的總經銷才有可能有,如果拿不到只能去調解了 ...

原廠例如光陽的ken店 就會開發票...
但是一般的店家 例如巷口的王大叔之類的..就不一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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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家KEN都會開發票  發表於 2014-11-9 10:00
家人不開心跟這沒關西  對方有先陪你一半以上了 到法院是站的住腳  去弄發票吧  畢竟你換到新的零件
本文章最後由 y0492041 於 2014-11-9 04:28 編輯

以下是小弟,我的想法

提告:刑事六個月,民事二年。

私下簽立的和解書,對方不願意賠償,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20天內對方沒有提出異議就強制執行,有提出,就會進入訴訟程序或是調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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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小弟會參考參考  發表於 2014-11-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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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禍 + 5 推...大頭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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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凡塵 2014-11-9 08:27 只看這個作者
1.沒發票就附上收據 或附上在露天的購物相關訊息 以證明確有此事
對方拒收收據 只能推估是一種手段 想用9000逼您善了
您可自行評估 有無必要為了3700 跑調解委員會

2.精神賠償是一個相當抽象的名詞 在律師與法官眼裡 除非重大傷病 否則請領額度通常很低
若您本人沒有受傷 沒有因車禍受長期心裡煎熬 只是和解金額及過程遭受刁難 這恐怕無法申請
就算法官能判給您 其額度絕對超乎您想像的低
因此 這部份沒多少價值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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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感覺見好就收比較好,在下去耗神耗時間,又有可能被法院打臉....  發表於 2014-11-9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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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吃定原po不會為了3700元而上法院,是我的話我會玩下去。  發表於 2014-11-9 08:34
16#
wc2ff9 2014-11-9 10:10 只看這個作者
發生車禍,雙方發生損害,損失金額不是警察說多少就多少.
這篇內容看來,肇事者尾款並沒有說不賠,只是要求付上金額證明--發票.
網路賣家,大部份都沒有營業登記,講白一點,這種收據,馬路隨便拉一個,都能開.
Aaron70507 發表於 2014-11-8 23:55 對方不願賠償  想請教一下各位6355
謝謝回覆,但對方已經先答應賠償12700了也有簽名代表他同意,但事後反悔了 ...

他也沒說不給這尾款 3700 , 只是需要發票 .
前面有許多人給了一些建議 , 可以參考一下 !

不過 , 買賣發票這件事情是犯法的 , 要不要做 , 可能要評估一下 .
可以去找一家車行開收據!  3聯式發票給5%稅就好
就是怕路上隨便找一家車行開可能會有偽造文書的風險,才不敢隨便亂搞,怕對方又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