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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重是決定能不能上快速公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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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sh 2014-10-20 09:50 只看這個作者
新一代引撆的發展已經使歐洲開始以馬力為分級課稅的標準, 而不再是以前以cc數分級。
300cc速克達輸出約24-30hp, 但有125cc檔車可以做到30hp以上, 不知道台灣什麼時候可以跟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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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用到小黃蜂 CBR150就夠了  發表於 2014-10-2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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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力才是限制的主要因素  發表於 2014-10-20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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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又要再開一篇 白牌加速好慢好危險(小黃蜂) 黃牌加速好快好安全(伊力特) xD  發表於 2014-10-20 10:20
我們繳這麼多稅,難道不能擁有該得到的權力?
看人拉屎屁股癢喔,只會眼紅,不開心你也能衝一台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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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上高架跟黃紅上高速基本上是一樣的議題 可惜有些人換了位置 當了既得利益者 腦袋就跟著換了  發表於 2014-10-2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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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嘛 那高速公路還是給稅繳最多的超跑爺們開就好 不要只會眼紅,不開心你也能衝一台啊  發表於 2014-10-20 10:21
本文章最後由 傑歐瓦 於 2014-10-20 11:48 編輯

我看到這篇文章笑到肚子痛

這真的是打了一堆建盤推理手的臉阿車重是決定能不能上快速公路的理由8365

至於重車能不能上國道

我個人是支持

但前提是要讓所有道路使用者都先有正確觀念..........

我昨天就座到一台狂在國道鑽車陣的車

鑽來鑽去,叭來扒去~~~~~~~~~~~~~~

暈阿.............車重是決定能不能上快速公路的理由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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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我是指台灣的觀念不完全,導致路上問題一堆.....................  發表於 2014-10-2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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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跟你說 其實日本歐美的駕駛也是會違反交通法規的! 嚇到了嗎?  發表於 2014-10-20 17:14
我意所的事,沒有正確的觀念 ………何來的安全 ………… 路上是很恐怖的  發表於 2014-10-20 16:13
奇怪了 我又沒說重車不能上國道 ………………  發表於 2014-10-20 16:10
好奴 ~~ 好奴 ~~  發表於 2014-10-20 15:09
14#
ted1983 2014-10-20 10:43 只看這個作者
最好是外國人騎車比較守法,最近想買重機,都上YouTube看一些重機的top speed影片

幾乎都是時速200KM以上鑽車縫,成群結隊,變換車道樣樣都來

不過內線車道的前車只要看到後車有重機,都會自動讓道,這點到是滿不錯的

跟我們這邊龜車四輪佔著內線不走不一樣


照這樣看來,是國外四輪駕駛比較守法,而不是二輪駕駛比較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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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果仁的想法: 靠...有肖欸 看到肖欸閃遠一點不是很正常嗎xD  發表於 2014-10-20 23:19
感謝分享車重是決定能不能上快速公路的理由7317
16#
wakao 2014-10-20 11:13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akao 於 2014-10-20 11:28 編輯

白牌要上快速道前,先爭取取消"禁行機車"以及"兩段式左轉"比較實在
樓主可以跟機車黨黨主席聯絡一下,加入爭取白牌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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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跟他理念不會合 還是謝謝你的建議啦 嘿嘿  發表於 2014-10-20 16:36
白牌要取消禁行機車之前 , 請先提升駕駛道德 . 給大家好的觀感 . 這是當豬習說的  發表於 2014-10-20 15:10
本文章最後由 小布熊 於 2014-10-20 18:00 編輯

目前應先取消 禁行機車 比較實際
 
且依照台灣交通情況和駕駛習慣,加上紅黃牌被逼車時有所聞.....

如果白牌開放上高架,說實在為了安全個人還真不敢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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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大家誤會了,說法己修改!! 況且機車本來該享有應有的權利呀,而不是一再被打壓和禁止,希望大家一同來爭取應有的權利!!  發表於 2014-10-20 17:55
不敢上去就別上去 難道你要說 吃太辣身體不好 我不敢吃辣 所以大家都別吃辣好了 問號  發表於 2014-10-2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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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有選擇不上去的權力 但是不表示政府該直接幫所有人民做決定!  發表於 2014-10-20 16:01
好奴 ~~ 好奴 ~  發表於 2014-10-20 15:10
教育才是重點...有阿伯打左專燈右轉...好像也不用賠甚麼錢~也一定沒絕對錯跟絕對對!  發表於 2014-10-20 11:52
18#
woody088 2014-10-20 11:39 只看這個作者
小弟中立!
但是 我是比較好奇 為何那麼堅持要上高速公路騎乘摩托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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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桃園要去台北辦事情 , 走高速公路不到半個小時 , 改走省道要一倍的時間 ! 這樣你懂了嗎  發表於 2014-10-20 15:11
好比法律規定人皆生而平等, 都有投票權, 又再加一條婦女及黑人不可投票, 這樣會不會有革命?既得利益的白人男性會不會反對? 想想吧, 權利是爭來的。  發表於 2014-10-20 11:57
原本的路權設計, 二輪=四輪, 都屬於汽車。大型二輪上國道是把限縮的路權還回去而不是新增。  發表於 2014-10-2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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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世界來看 應該要說"為何那麼堅持不讓人民在高速公路騎乘摩托車呢?"  發表於 2014-10-20 11:46
我是比較好奇 為何不能那麼堅持要上高速公路騎乘摩托車呢?  發表於 2014-10-20 11:44
與其爭取路權,我反而希望罰款還有肇事刑責提高10倍。
先降低國家汽機車的違規率,還有增加取締不法的人民先。

先以讓國人有安全的行駛路權,大家更希望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而不是開放路權之後,是躺著回家,千萬不要變成提高葬儀社的營收,這就很悲哀了!

就算各位小老婆民眾不違規,還是有其他人會違規,你確定開放真的...安全嗎?
如果將違規或肇事率降低到原本的10%,我相信開放什麼都是更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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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奴 ~~ 好奴 ~~  發表於 2014-10-20 15:12
確定有數據???快速道路都沒傷亡???數據最重要吧,難道沒看過重機摔落橋下!  發表於 2014-10-20 13:59
2007年開放快速道路的時候就說葬儀社要大紅大紫了...結果呢  發表於 2014-10-20 12:26
葬儀社類的言論 從歸還紅牌上快速的時候聽到現在了 實際上呢?  發表於 2014-10-20 12:01
更正 執行率  發表於 2014-10-20 11:58
真是精闢   一針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