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lineric 於 2014-9-18 12:45 編輯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2850217&p=1
小弟幾年前發的, 也是不少酸文... 貼來這湊個熱鬧
我比較傾向根本性的從考照制度改善起,
大家的駕駛資格全部歸零重頭來
雖然既得利益者(已有駕照)肯定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2012-07-20 12:32
大家好
最近機車路權鬧得沸沸揚揚
我也把自己心目中應有的機車路權分享給大家
討論大家歡迎, 不仔細看內容就想開砲的就省省力氣吧~sorry
車輛分級
1. 重新定義輕/重型機車與慢車範疇
1) 50cc以下機車, 腳踏車, 及各式未掛牌之農用/工用車輛規為慢車.
2) 51cc(含)以上, 150cc以下為輕型機車
3) 151cc(含)以上為重型機車
4) 251cc(含)以上重型機車, 具行駛高速公路資格
相關路權
1. 現有內側禁行機車道, 改為禁行慢車, 51cc(含)以上車輛得行駛禁行慢車道.
2. 行駛禁行慢車道時, 比照現行汽車法規
1) 需保持最高速限
2) 於內側車道行駛時, 禁止同車道超車, 併行
3) 得直接左轉
2. 151cc(含)以上得行駛快速道路
3. 251cc(含)以上得行駛高速公路, 需於後車牌加掛識別證
4. 修正現行兩段式左轉規範
1) 慢車強制兩段式左轉
2) 51cc(含)以上機車如行駛於外側車道, 強制兩段式左轉, 不得於接近路口前緊急變換至內車道; 行駛於內側禁行慢車道時, 比照一般規則進行直接左轉.(同理, 行駛於內側車道不得於接近路口前緊急變換至外車道進行兩段式左轉)
考照制度更改
1. 取消現有法規, 領有汽車執照者不得駕駛50cc以下機車
2. 現有普通重型機車執照降級為輕型機車學習執照
3. 大型重型機車改為重型機車執照
4. 階段式考照:
1) 領有慢車駕照滿三個月始得報考輕型機車駕照
2) 取得輕型機車駕照前六個月為學習階段, 持輕型機車學習駕照, 車牌需加掛學習識別證
3) 持輕型機車學習駕照滿六個月進行實際路考, 始升級為正式輕型機車駕照
4) 領有輕型機車駕照滿兩年始得報考重型機車駕照
5. 輕/重型機車考照增加實際路考及路權/路感教育
6. 重型機車考照增加快速道路路考, 著重高架道路匯入/匯出與防衛性駕駛訓練
7. 領有重型機車駕照滿兩年以上, 得報考行駛高速公路進修課程, 畢業者始取得行駛高速公路資格, 並於後車牌張貼識別証.
話說如果選立委有人要投我一票嗎 XD
------下面是回應網友的順便貼------
給evilrock:
車輛分級有很大一部分是考慮其性能, 故我想您擔心的加速不足應該從分級著手, 討論50cc, 150cc, 250cc 這幾個級距有沒有重新定義的必要, 我只是依現有台灣市場的機車作出簡單判斷, 放眼現今大廠出品的50cc以上機車, 其性能應該不至於有無法加速至50公里的問題. 我觀察到的反倒是部分駕駛人"不敢"催油門及不了解匯入車道必須先加速至車流速度的觀念, 而造成危險.
給evilrock, ill49:
稅金當然有討論空間, 但是在台灣, 稅金不等於用路權相信你也同意, 現有大型重型機車繳交了大筆稅金卻不能上國道, 以及腳踏車沒有稅金卻有專用道就是最好的例證.
我個人則是贊成重新審核所有車輛的稅金制度, 但同時必須賦予相對應的道路使用權才公平.
給BlackDragon:
就我的觀察, 在台灣很大一部分的交通亂象, 來自於駕駛人從頭到尾未接受正規路權訓練, 造成了許多似是而非的行車方式. 在許多國家, 漸進式考照制度相當普遍, 意即利用時間與經驗的累積, 慢慢的將駕駛人的能力與用路觀念提升, 而非一開始便給予所有的行車權力而造成公共危險. 在我的認知, 台灣現有的駕駛訓練(汽機車皆同)都只針對"駕駛技術"做訓練, 但並未給予適當的路權與路感(Road Sense)教育.
一些網友的討論感覺有點偏離主題了..
這篇沒有要戰重機該不該上國道, 也沒有戰稅金該改成多少
主要是討論一些總體概念性的東西
給BlackDragon:
考照的制度我認為有很大很大改進的空間
您提的一些障礙
例如交通影響, 人員不足, 其實都是總法規訂定以後才需要進行配套的事項
成立專門的考照場模擬路考與突發狀況, 或在固定郊區點進行路試都是實際可行的方式
另一個我想提的是所謂的路權教育和路感訓練
這部分目前在我國的考試制度幾乎是零
舉例
1. 一個十字路口四面來車, 卻沒有紅綠燈, 如何分配哪一方車流先行?
2. 十字路口上, 您要右轉, 對向來車要左轉, 兩方要同時轉到同一條線上, 誰該先?
小弟有幸曾經在國外留學一陣子
這部分其實都有既定的標準答案
但卻從來沒有在台灣的駕駛訓練出現過
您可以思考一下上面的答案為何
在我看來
台灣目前的交通亂象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於基本駕訓教育的不足
才會造成"考照用一套, 上路另一套"的扭曲方式
給Frank5904:
的確, 現行法律有著一些問題
您提到的是所謂的絕對路權
用大家聽得懂的話說, 就是"在既定的行駛權(Right of way)架構之下, 違規的一方要負絕對責任"
至於重機/機車上國道則不在這裡討論
給K573:
小弟已出社會幾年
離學生有段距離了
給aknakn:
您說的的確是
政府在開放大型重機時
極度缺乏應有的配套, 宣導, 及教育
小弟本身有大型重機駕照
但對當初那考照制度只有搖頭而已
所以這篇的重點在於從根本面的法規和基礎教育著手
交通才有上正軌的機會
簡單說 就是砍掉重練!
重機現階段是否上國道就不在這討論了
給faxio:
我補充一下對兩段式左轉的看法
1. 兩段式左轉有必要, 尤其針對路上的慢車, 必須提供安全且不影響車流的左轉方式
2. 兩段式左轉並非強制, 意即不硬性要求有能力且可安全進行直接左轉的車輛待轉
3. 延續第2點, 有能力且可安全行駛內側車道的車輛必須強制直接左轉, 不得於路口前變換至外車道進行待轉以免影響車流與外側車道安全
4. 延續第2點, 已行駛於外側車道的車輛必須強制待轉, 不得於路口前變換至內車道進行待轉以免影響車流與內側車道安全
兩段式左轉不等於絕對安全
安全與否取決於車輛在車流裡的位置, 速度, 及其駕駛行為
希望這樣可以解答關於安全的考量
要再提醒一下此篇不戰重機上不上國道...
給guso7878:
1. 判斷車輛的標準就是牌照, 您說得沒錯, 的確這樣的施行方式會造成許多現行牌照必須做更換, 但我想這部分也僅是配套問題, 多年前汽車由7碼數字改為現行6碼的類似大規模更換也是有過的.
2. 假設(僅假設!), 釋出更換新牌照即可享有新的路權, 我想類似這樣的配套方式就可以鼓勵大眾進行換牌
3. 車輛能否行使哪些路段是由總體原則性的法規所規範, 您提到的大部份機車都上快速會造成亂象, 這部分是用目前台灣有的交通現象做出假設的結果, 因此我才提出總體性法規的檢討與改善:
1)考照制度的改革, 大幅提升駕駛的水準
2)汽機車分類的改革, 給予車輛應有的路權, 並同時將行車門檻提高
說白話一點, 今天如果考個照要花個幾年過五關斬六將並付出許多費用, 配合違規重罰, 我想大部分的人會珍惜最後那張駕照並且強迫將自己本身的用路水準提高, 唯有如此交通亂象才有改善的一天, 種種亂鑽, 亂飆等亂象也才有減少的機會(汽機車皆同), 因為提高門檻的同時也杜絕了許多不合格的駕駛人不當使用道路的機會, 例如路上剛成年輕鬆拿到駕照就亂騎亂開的小屁孩, 永遠騎20~30km/hr的菜藍阿桑, 天不怕地不怕的計程車和公車司機等.
給ty000051:
1. 建議您再看一下, 我提出的分級規範僅有三級 - 慢車, 輕機, 重機. 如此應該沒有您說的必須換上三部車才能騎車, 況且分級的目的即在於並非每個人都被強迫得拿到重機駕照才可上路, 對於台灣現行的生活型態, 也許絕大部分的人會停留在輕機等級.
2. 的確, 事故發生以後的責任歸屬我個人認為在台灣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但同時我也認為從最基本的教育著手, 才是最有助於減低事故發生機率的方式.
給ill49:
我待過的地方, 對於二輪車輛僅有兩個級別 - 50cc以下慢車, 以及51cc以上一般二輪.
慢車僅可在平面道路行駛, 而51cc以上二輪被賦予完全路權, 要上高速公路也不違法(但是沒人敢上!).
而實際絕大部分在路上看到的50cc相當稀少, 大部分是250cc以上的所謂"大型重機".
這兩種級距中間的小型速克達, 幾乎是沒有.
因此這樣的分類方式在台灣我認為有一點困難度
單就機車性能論, 50cc在市面上現有的車子就不適宜能夠走所有的道路.
而針對51~150cc這個絕大多數, 才是台灣應該要訂出因地適宜的規則才是.
剛說51cc以上二輪有完全路權, 可上高速公路
實際上則是
1)會騎上高速公路的摩托車占少數, 大部分的騎士了解上高速其實有相當的危險性.
2)雖說法律規定51cc即可, 馬力不夠的車子在高速是看不到的, 光加速匯入車流就是問題.
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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