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重機第一年,照法規停汽車格,每次牽車時,旁邊都會有四輪跨越或是停在車格分隔線上這樣當我鄰居,明擺著就是不當我是汽車。
所以第二年以後,我就漸漸的,先看機車格有無空位,有的話機車格優先,前提是停遠點的機車位。
現在快要四年了,
除非機車停車場確定無位子,我才不會找汽車格。
話說一個月前,就是機車停車場是不收費的,所以爆滿,我去停汽車格(公家單位的),車子停好,管理員跑來勸說我機車不要停,我講了老半天,想想算了,就聽收費員的話,騎到停車場的畸零角落停車...
這就是我快四年的停車心得,媽的兩輪你就是機車,停車就罩子放亮點,入境隨俗卡實在,那法規....,等到黃紅牌數量有四輪一半再說....,說實在路上駕駛同時有四輪駕照和大重機二輪駕照的是少數中的少數,他們不懂重機的,解釋久了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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