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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禍被撞會不會被人反告請教??

各位版友的解說,應該讓樓主安了一個心 XD
沒事...........................................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釋,卸下了心中的大石頭 = ="(汗
不過我是停下來後過個幾秒鐘就被捅了 我也不願意被捅><
這條路快到紅綠燈時從原本兩條快車道增加為三條快車道 一條左轉一條直行一條直行右轉
因為我要右轉直行那條路,對方機車要直接左轉,而我是停在要變成3條快車道雙白線之前,這樣我也是肇事主因嗎??他應該一直騎禁行機車那一條
我當初覺得很怪,後照鏡都沒看到他的身影??而且我煞車燈已經亮起很久,他卻說我為什麼停下,難道該直接撞計程車??
由於樓主沒有逃逸(逃離不見蹤跡)的行為,
所以沒有構成刑事或行政肇事逃逸的要件。
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
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
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
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
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
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扣留處
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經扣留處理之車輛,其駕駛人或所有
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得逕行移置之。
肇事車輛機件損壞,其行駛安全堪虞者,禁止其行駛。


關於車禍被撞會不會被人反告請教??8199

另外,如果不幸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建議車友參考下列處置尤佳。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3 條: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或肇事人應先為下列處置:
一、事故地點在車道或路肩者,應在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
    明顯警告設施,事故現場排除後應即撤除。
二、有受傷者,應迅予救護,並儘速通知消防機關。
三、發生火災者,應迅予撲救,防止災情擴大,並儘速通知消防機關。
四、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但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
    ,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
    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五、通知警察機關。但無人受傷或死亡且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不在此
    限。


關於車禍被撞會不會被人反告請教??6360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恕不作為意見證書。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好像會喔  因為我之前有看過新聞 被撞的因為沒有跟對方簽和解書
結果過一陣子 被告肇事逃逸 反而要賠幾十萬的樣子...
這新聞是我有次發生車禍 去板橋的交通大隊裡面看到布告欄的剪報
所以我之後有發生事情一定先找警察 再簽和解書 ...
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要怎麼告你肇逃!!

但最主要是人都沒事,其它的都是小事!!

關於車禍被撞會不會被人反告請教??4027
總之,發生事故能報警就報警,千萬不要私下和解
小阿飄 發表於 2014-3-7 23:54 關於車禍被撞會不會被人反告請教??4410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釋,卸下了心中的大石頭 = ="(汗
不過我是停下來後過個幾秒鐘就被捅了 我也不願意被捅><
...

你改變了行車路徑 ,變換了車道不是嗎 ?

而你說對方後來左轉走了 , 那是後來的事情 , 在你們發生事故之前 , 他是
屬於直行車的路權的 .
這是我開車的一段影片

當我前方遇到了違規跨越雙黃線的小巴 , 我選擇停下來 .
而不是向右閃避 .
如果我向右閃避 , 可能會讓後方疾行而來的機車撞上 , 就變成你這個樣子 , 發生事故 .
又或者機車為了閃避我而撞上路邊行走的行人 .

如果我為了讓路給小巴 , 卻讓我自己發生車禍 , 到時候小巴可能當作沒事就走了 ,
變成我來擔負這整件交通事故的主要肇責 (跟你一樣) .

路上行車遇到狀況時 , 第一個選擇是減速 , 而不是向左右閃避 .


感謝各位大大的講解,小弟謹記在心
這種路邊切車道的事情常常發生,只是這次是被小撞><
之後應付這種小白減速慢行不變換車道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