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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

本文章最後由 cerberus00 於 2013-6-3 23:06 編輯
yurun0321 發表於 2013-6-3 22:43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3792
cerberus00網友 台鑒:

本人針對這則回覆,給予以下幾點回覆:

yurun0321網友 台鑒:

本人針也對這則,給予以下幾點回覆:

一、誰在誤導網友,非常明顯,而現實無論發生什麼車禍,都是機車吃虧!汽車本應該注意!
而我更不懂為何有人為反對而反對,還能厚顏說別人為反對而反對!明著是要護航該犯罪刑為,卻還能說是為機車騎士好,對此堪比廢死聯盟慣用的轉移焦點法,來顛倒是非,挑撥對立已達成私利的行為,本人深表不削。

二、妳可能誤會此篇文章了,此篇文章重頭到尾都是在說明機車騎士的合法權益,並把少數違法犯紀的擾亂治安行為,給予眾人知曉,妳選不選公職,與此篇八竿子打不著邊的,我過我也很佩服,閣下能把意圖謀殺的公共危險事件,導向機車疑似違規的行車糾紛,來掩飾汽車的犯行!更佩服閣下能把裝專業說法學,剪貼法律條文,卻不知所以然而被人說嘴之事,硬坳成政治學相關!不過看過閣下的喜劇式說法後,個人覺得身心開朗,低能的法規以及人民的反彈又如何,政客的嘴就是一切,還管牠合不合理,會不會出人命XD

以上
                            網友
                              看笑話 敬上
這onlin GAME中....到底有多少是真人
多少是BOT 又有多少是GM...商人嗎....XD
對呀  一直說"違規在先~ "  SO?別人違規你就可以犯法?

那豈不是
你亂丟垃圾我就可以潑你硫酸?
你製造噪音我就可以拿刀劈你?

違規的部分交給警察取締,
如果你要勸導請注意不要犯法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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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6-3 23:27
感謝大大的分享
也讓小弟上了一課....讚
樂活的騎乘SMAX
本文章最後由 wildspirit 於 2013-6-3 23:29 編輯
mpm46999@yahoo. 發表於 2013-6-3 22:35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5875
TO:鍵盤魔人

  請再看清楚文章內容,還有法規的所有內容!!!

雖然說不再回覆,請讓我破個例,也順便依mpm46999@yahoo.的問題做整理:

Q:
「機車並沒有錯,最右側是右轉車道,難道你直行要騎最右側?」
A:
在影片的第十三秒前,是屬於九十九條第一項的規範,此部分違規;「最右側右轉車道」屬路口指示,為九十九條第二項規範,此部分無違規。

Q:
「因應迴轉車道所需而塗銷禁行機車,還有十字路口前有設機車停車格,何來的機車不能行駛?」
A:
「因應迴轉車道所需而塗銷禁行機車」此部分實屬九十九條第一項,前面ak155275網友給的PTT連結,那是在九十九條修訂前的事情,當時的法規內容是「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得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故當時塗銷禁行機車時,的確可以行駛機車,但在《中華民國101年10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49005號、內政部臺內警字 第1010872170號令》發布後,改為現行法規的「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當然此塗銷之舉並無違依法行政,但這被塗銷的禁行機車道就須依現行法規論,不能行駛機車。
「還有十字路口前有設機車停車格」這部分屬於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範,我從頭到尾沒有說這部分違規,為何老是有人拿這部份來對我開鍘?

Q:
「再者,已經有官員出來道歉了,說明這個路段機車的確可以行駛內車道!」
A:
這部分我真的不知道,若有相關資料附註可以更好。

Q:
「還有影片中機車的確是行駛在最外的2個車道【不包含最外側右轉車道,標線都清清楚楚了,還有人在說那不算?】完全符合第99條規定。」
A:
影片0:00~0:13並沒有喔!應該要再看清楚,我說的是這部分,豐田車主說的也應該是這部分。

以上。



西米 發表於 2013-6-3 23:13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5904
對呀  一直說"違規在先~ "  SO?別人違規你就可以犯法?

那豈不是

我沒有說豐田駕駛人就因此沒事,不能將別人沒說的事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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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事情就該堅持。  發表於 2013-6-4 19:10
哈哈哈 又破例了  發表於 2013-6-4 00:46
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最大 大家別再打擾99哥了  發表於 2013-6-4 00:00
小弟是針對 237樓網友斥責逼車行為 你卻評分回覆"違規在先啊!" 難道你不認為違規在先也不應逼車? 你的那句回覆,使我覺得你認為逼車合理呢~   發表於 2013-6-3 23:44
還在99條.......機車從影片頭到影片尾都沒有切換過車道,而且那理確實機車可以走內側車道,真的不知道你在扯什麼鬼話.....  發表於 2013-6-3 23:41
你看到的只是表象,我還很年輕
台灣的交通法規沒有重新修過一遍~

台灣交通永遠破碎且凌亂的各自為政...

造就,人人上路,人比車兇..帶武器自保剛好,不帶只好自個吞悶虧的局面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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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6-3 23:25
2012 07 01 台灣黃牌路權歸還~

值得紀念的日子
推這篇!!!
只能說台灣人根深蒂固的觀念太深了
機車就是只能靠邊邊騎
騎在內線就是刺目,就是該死
然後汽車在路邊暫停一下下就是臨停,就是找不到停車位,沒辦法!!!!
不管騎車或是開車,一切以小心為最高指導原則,心智年齡成熟的過來人的告誡。
本文章最後由 mpm46999@yahoo. 於 2013-6-3 23:38 編輯
yurun0321 發表於 2013-6-3 23:21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1397
雖然說不再回覆,請讓我破個例,也順便依mpm46999@yahoo.的問題做整理:

Q: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6391
影片開始的時候是從迴轉道出來的地方開始,
所以車主依標線標誌規定行駛車道。


關於澄清的問題去 01爬文吧!
chaishamjoe 發表於 2013-6-3 15:43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2355
其實我是認為是機車違規,
本例完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請看清楚文章再發言好嗎???
還是你很愛當正義魔人阿= =
樓主都把這件事情交代的很清楚了
明明錯全在那TOYOTA
惡意逼車
阻擋交通
任意變換車道
恐嚇

那機車騎士  我只能說他真的很無辜
被那種自視甚高的人搞
跟卡提若上面回復的人果然有差 不過卡提若的好人也很多
不過一推自以為的人更多 簡稱腦殘吧 哀
果然小老婆這邊眼睛是雪亮的 都知道騎機車的痛
那些只會開車的人 多多體諒我們這小小機車族吧 快車道路邊亂停都讓給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