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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

建議樓主在Mobile01 再po一篇

去噹一下01的鍵盤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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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針式是無敵強大的......很難打贏的....更何況是一狗票跳針式..........  發表於 2013-6-3 18:48
還好那頭又大員工不是遇到屁孩~不然屁孩早就把他打爆了...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3076
樓主將豐田駕駛人逼車的理由與地點搞在一起,這樣不太好。

首先,樓主的內容講得很清楚,事主在交叉路口是沒有違規,但在之前是有違規的,這是兩件事、應該講分明。

再來,為何豐田車主會逼車?!是因為他行駛在禁行車道,請問:「他哪裡說錯了?」根據那九十九條論,事主的確違規在先!至於逼車的地點與事主違規的地點有段距離,應該以「為何豐田車主會逼車」的角度來論,而非被逼車的地點論。

最後,「抹除禁行機車」是北市府不負責任的行為,不代表不適用九十九條;一般道路與交叉路口適用的法規是不一樣的,不能一概而論。

總之,這是篇分明是誤導網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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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理解力真的有問題。  發表於 2013-6-4 19:10
所以逼車是正常合法並且是善意的行為囉!!!!  發表於 2013-6-4 05:51
看來您的觀念還是有誤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86533-1-1.html  發表於 2013-6-4 02:46
實線以外的才是慢車道喔!PTT有相關文章可查閱。  發表於 2013-6-3 22:44
違規= =?所以把車騎在慢車道上有違規??不如騎在人行道你說好不好阿??  發表於 2013-6-3 22:25
你看到的只是表象,我還很年輕
沒禁行機車阿
是在腦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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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發表於 2013-6-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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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6-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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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yurun0321 於 2013-6-3 19:22 編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九條全文如下: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機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亦不得
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之一之
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但應
開啟警示燈。

1事主被豐田車主說「禁行機車」的路段,可依循本條第一項第一(款)論之,事主實屬違規。
2事主行經路口,是依第二項論之,應無違規。
3第九十九條的內容,應包含「無畫設禁行車道」之路段,不知道這篇文章以「打臉」為文眼的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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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片0:13前有看到任何指示?!你是在騙誰?!  發表於 2013-6-4 19:15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才依下列 規定行駛: 請問辛亥路是沒標誌標線嗎? 有的話以下都廢話了  發表於 2013-6-4 00:11
你看到的只是表象,我還很年輕
這....雙方都有錯吧~看誰先做錯而已
所以才說
神車只是車
因為有神人才會有神車
yurun0321 發表於 2013-6-3 19:14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9764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九條全文如下: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 ...

http://forum.jorsindo.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407207&pid=5648654&fromuid=59433

原po說只要無劃設"禁行機車"就可行駛
但又跟第 99 條有衝突
所以才越看越覺得怪....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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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才依下列 規定行駛: 請問辛亥路是沒標誌標線嗎? 有的話 99條以下都廢話了   發表於 2013-6-4 00:12
KTC
實際道路狀況與99條衝突...你覺得大法官來解釋...會依實際道路狀況還是99條那幾個字當成依據,天佑台灣...應該要依實際道路狀況才對吧  發表於 2013-6-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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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6-3 19:44
BREMBO對四 MOS220mm浪花碟 DNM MU-RC FOR GSR125-360 mm
這一定要推一下啦

實在講得太棒了!!
噢~解釋的真清楚

不過就針對頭右大那個人的說法

照他說的 騎錯車道就能逼車   為什麼砂石車違規就不見他表現正義的一面?

那他本人違規是不是就可以請砂石車把他的車輾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