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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酒駕超標移送 拘禁24小時 現在就做

有人說嚴刑峻法對人權有傷害,但是只要不去犯它,它永遠無法奈你何。
該罰就要重罰,真的不能只單方面考量犯罪者的人權,而忽視了社會大眾的安全。
雖然這只是一小步,但是是社會安全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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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Fighter ZR 150
42#
hikari 2013-1-26 15:13 只看這個作者
何不酒駕抓到的直接將其交通工具當場銷毀,沒了交通工具要怎麼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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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買就好...  發表於 2013-1-26 16:37
43#
廷咩 2013-1-26 15:16 只看這個作者
如果公務人員酒駕
是不是應該更加嚴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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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不是你想的這樣...你想說的應該叫做政客  發表於 2013-1-30 20:18
關24小時48小時72小時都沒用~吊銷駕照也沒用~罰錢也沒用~會喝酒開車的還是照開~

就不要賣酒就好了
不過應該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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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3514 發表於 2013-1-26 11:32 總統:酒駕超標移送 拘禁24小時 現在就做2210
很多人抱持著僥倖的心態 像是紅燈右轉或不戴安全帽等
他們心想 沒警察啦 不會被抓啦 被抓也才多少錢而已
就 ...

比較建議強制警察一天一人最少要有一張紅單
這樣就不會有人認為可以僥倖了阿...
反而會擔心自己違規會不會被抓到咧...
將定酒駕標準值車輛直接充公報廢攆成廢鐵+1
個人覺得24h是先試社會大眾的水溫,如果一次一星期想必會受到更大的反彈

何況等你酒醒在放你走不是比較安全嗎

大家都在說沒用沒用,會酒駕的就是會酒駕

不先試試看光出一張嘴又有甚麼用呢總統:酒駕超標移送 拘禁24小時 現在就做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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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發表於 2013-1-28 14:02
一滴酒回不了最初的葡萄.
總統說在說,反正他又不出來實地督察......
執法機關嚴格執法又要被說擾民、不認真又被說打混...也不好做(這就是台灣!?

反正,就算酒駕肇事不論有沒有人死當場就地正法也沒有人會怕啦...
例如:某區長表示:"我區長啦!"  就被隨便帶過了............

與其嚴格取締酒駕,不如直接把酒類課重稅吧......
喝醉了 到警察局裡 24小時睡到爽    還很安全  
總統說的歸總統說,做事情的是每個地區的執法機關
說了加重處罰至今,然後?
台中某大道上,每天晚上還不都看到一堆滿身酒臭的坐進汽車駕駛座然後大油門飆車

但是因為不是每個人喝酒都會犯賤去開/騎車,酒類課重稅也不是辦法
只能默默禱告這次那些狗官不要只是說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