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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警騎重機掛假牌 獲不起訴處分?

WTF是指甚麼?WTF!警騎重機掛假牌 獲不起訴處分?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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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The Fu_K 之類的吧  發表於 2013-1-20 08:33
阿彌陀佛
POPGO1121 發表於 2013-1-19 08:04 WTF!警騎重機掛假牌 獲不起訴處分?2617
這篇是小薛單純覺得本案例不公不義所發的文,沒什麼憤不憤世的問題。

雖然現在的記者寫新聞,常有譁眾取寵 ...

感謝POPGO大的分享

其實發這篇文的同時 當然有考慮過很多事情
最後決定發出 當然是有自己的立場

交通工具上路就是需要具有社會責任
因為任何交通工具都可能因為意外造成他人的人身安全
掛假牌本來就是於法不容的事情

而警察身為「執法者」 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
最後卻被判「不起訴」 也就是 「完全沒事!」
連「緩起訴」都沒有!

這讓持有正牌 一年繳近萬稅金的一般民眾
如何信服?
公理何在?


其他我覺得沒什麼好多說的了
因為這件事情根本就錯得離譜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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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沒錯!應該請血多來個反諷影片"賣假牌的小女孩"  發表於 2013-1-21 16:39
小薛的FB:www.facebook.com/s.kaworu
SaintChris 發表於 2013-1-19 12:53 WTF!警騎重機掛假牌 獲不起訴處分?6832
不喔!刑法跟行政罰是分開的~

據我所知的,該案的警察一樣是罰鍰+車輛沒入 (記者用「行政裁罰」帶過)

感謝指教
對於行政跟刑事法則的區分高中我沒學好WTF!警騎重機掛假牌 獲不起訴處分?9437
只是如果是記者在事件描述上導致誤導大家的話
我會希望記者素質能提升(雖然不可能= =)
但若結果不像你所說的  警察最後真的沒事
那真的就人神共憤了
不一昧追求極致動力,而是追求動與靜之間的完美比例。
小薛_KAWORU 發表於 2013-1-21 00:28 WTF!警騎重機掛假牌 獲不起訴處分?859
感謝POPGO大的分享

其實發這篇文的同時 當然有考慮過很多事情

執法者,沒錯... 但是他不是在值勤時候犯法!
知法犯法就要罪加一等,那不就知道的越多越不能犯錯?!
成績不好、學的不多就可以殺人無罪?!不是吧~

最後,大家都沒有罪的時候,卻要因為他的職業是警察,就給予緩起訴以上處分~
這樣是公理嗎?!
他違法的時候也只是平民呀~

乖乖繳稅的,想有的權力就是不會被開罰單、車不會被沒入...
小薛大如果覺得沒有公平正義
那大可比照辦理,反正被抓到的時候才會被開罰單+沒入
至於會不會有罪?
請放心,平民、警察都不起訴了,您雖然專業知識凌駕眾人之上,也不會有罪的!

以上
My Blog -> http://saintchris.pixnet.net/blog
唉! 真的是有牌的流氓
連政府都護航
看了就噁心啊
努力存退休金中...
136#
kash 2013-1-30 10:13 只看這個作者
這能不能去監察院檢舉請他們提出糾正案?
a444498 發表於 2013-1-19 04:52 WTF!警騎重機掛假牌 獲不起訴處分?5537
跟警察無關 這種案件本來就不太會判刑
台灣法院本來就不是這麼嚴苛
不管是誰 只要是初犯 又深具悔意

看了這麼久,總算有明理的大大出聲了~
大多數人都是沒查證清楚就斷章取義的人云亦云
這就是民粹!
只因他們是警察身分,就有新聞價值
就有聳動的標題,未審先判了!
還有很多人一直大罵法官?請問:關法官什麼事了?
可知道什麼是"不起訴"?
就是案件在檢察署就結束了,法官是碰不到的!
知道嗎?
經查重機是合法領牌的,一樣繳稅金的
是為了規避測速照相去買了沒有車籍的假牌
如果只是以道交條例處罰,又有些不妥,
所以一樣移送地檢署交由檢察官偵辦,
並沒有護短。
反觀一般民眾如果案情一樣,
只怕根本不會被移送,
頂多罰單了事,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這種案子犯罪動機模糊,
警方根本懶的移送。
但是如果是黑車,可以扣車送監理單位處置
如果假牌是有車籍的,就一定會移送,
奉勸大家不要因此誤觸法網~~

請大家冷靜分析,確實求證後,再下論斷!!!
前面還有人說現在台灣人民智已開?哈哈哈~~~
只是被人呼弄操控,就跟著喊爽而已啊!!!

既然有先例,被抓的都可以把這案例向法官爭取,官犯不起訴民犯是否該死。
pagebuysale 發表於 2013-1-19 03:19 WTF!警騎重機掛假牌 獲不起訴處分?2042
這事最終處置想要符合社會輿論的話, 恐怕還是要透過媒體追蹤報導一番吧
不然應該滿難有"公義 "的判決

曾經聽聞不只一件與警察有關的糾紛鬧上法庭(網路消息/身邊朋友聽聞),
如果不是特別的鐵證如山或者正義感強烈的法官/檢察官處理, 又或者當事人背景好的話
大多平民百姓都只有被壓的份~ 很多時候執法/司法單位都會比較偏頗"公職人員"

朋友親身經歷~
與下班的警察因行車糾紛進了警局, 在對方表明是學長學弟後, 朋友馬上受到不平等對待(對待兩方的態度大轉變)
學長去旁邊泡茶聊天, 我朋友卻被人兇巴巴的命令式的問案(用很不好的語氣問答, 頗有逼人服軟的味道) 連上廁所也被刁難
還一直強硬逼話~ 一定是你沒注意 , 一定是你先XXXX , 你這種人我看多了趕快承認是你不對要不然我查出來就.....

後來鬧上法院, 沒有監視畫面做為證據,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下, 居然還被說~

對方身為執法人員本身對於法律上的素養與操守是肯定的, 這個一定沒有爭議
倒是你(我朋友), 對於自己堅持的說詞請你提出證據, 證明你沒說謊, 不然你的說詞我不予採信
(為啥小老百姓就要自清提出證明, 而對方就只因為身為身為公職人員且一個相當自由心證的"操守好"就不會被質疑說詞)

這大小眼的不公允可見一般..


就像警察抓交通違規~

不需要舉證照片、也不用舉證影片
只要他說看到、罰單就能成立~
說好的無罪推定、檢警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你有罪
到了警方手裡又成了有罪論定、你自己要提出證據證明你沒違規~
好笑的是交通事件很多都是道路設計問題或是號誌燈設計不良導致
警察也都不會看錯弄錯或是搞錯嗎?台灣人長期受戒嚴統治、早就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看看交通部對於二輪的態度、再看看勞委會對於資方的照顧、再看看警察自己值勤的標準~
台灣之所以會變成鬼島!這些政府帶頭的公務惡鬼、絕對功不可沒~WTF!警騎重機掛假牌 獲不起訴處分?820
知法犯法

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