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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不送派出所 還說不給錢就丟回去之眼睛哥

本文章最後由 f12579440 於 2012-12-1 09:25 編輯

個人覺得~

既已私下達成協議(並認同拾主無不法的動機)

何苦報警.並通知媒體<<<心態有問題(報警.對失主是種保障沒錯.但~讓媒體介入... ...)

(這種"小事".媒體介入前.警方.通常會先得到報案人的同意.始~.讓媒體介入.或~主動通知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