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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車子損壞的疑問 車損鑑定?

回覆 10# fly5930 的文章

恩...

求償金額的部份再跟家裡討論

但是現在絕對不要有給對方商量的餘地了

讓對方自己來跟我們妥協

============================

可是我還是有點擔心肇責的部份

我家人說他沒有超越白線

承辦員警的說法是不管有沒有越白線或其他違規,衝撞靜止的車輛就是對方的責任

不知道各位有其他的看法?

[ 本文章最後由 ackdpe0776 於 2011-9-2 17:11 編輯 ]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樂之者。」

回覆 11# ackdpe0776 的文章

肇責的部份
只要你站的住腳,又有驗傷單
再加上承辦員警都這樣說了(雖然他說的不算數,法官說的才算)
其實不用擔心

這也不是教你要踩的很硬,完全沒有給對方商量的餘地
發生這種事,誰都不願意
只要對方肯負責,樓主的條件又合理,什麼事都可以商量
除非............對方聽不懂人話= =

回覆 12# fly5930 的文章

目前能想到的求償項目大概是 精神賠償、薪資、車損

加一加萬把塊有吧...真正損失的部份照實開價(薪資、車損)

昨日聽家父跟對方在電話中爭辯車損的事情
對方根本就踩的很硬、硬是說車子原本就有受損
我從旁研判對方根本是理虧者講話還要一直佔贏!!
一個遭受撞擊的地方竟然會說他原本就有壞了、不是他所造成
這根本一點也不合理!!  完全沒有誠意可言

[ 本文章最後由 ackdpe0776 於 2011-9-2 16:05 編輯 ]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樂之者。」
這種人看過太多了~~
你家人有受傷...就提刑事過失傷害逼他合解就行了!
刑事過失傷害一定會成立~
他一定會被判刑...
緩刑最少都有1個月折現約1日=1000元.30日就3萬了~
嚴重的甚至態度差的...會判2~3個月

還有...
車禍受傷當時是自行去醫院的嗎?
還是由救護車送醫院?
由救護車送醫院救治...
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比較能證明..."是由這場車禍所造成"
未來法院流程...對方比較不易有翻盤機會

還有~~
像這類案子
現在要提告前~必須經過地方的調解委員會調解~
開立調解無效的單子~這樣法院才會接案
沒經過調解委員會...直接提告...會被退回地方調解委員會

走法院提告~切記....
盡量以人的損傷去索賠~成功率高~收穫會較多~
因為在法院的認定超過3年的車發生車禍..該車殘餘價值為0
速可達生產大國,150cc(含)以下車種,售價應介於1500美元之內,才符合國內消費者期待
15#
ggocq 2011-9-2 17:03 只看這個作者
現在重點就是物証(被撞爛的車)已經被破壞
就算上法院判定對方得全賠 但是對方可提出賠償細目異議
而合理範圍的界定就是車行老闆的解釋了...
如果車子是撞爛的狀態去判定 可能還能找到其他人做判定
車子都修了對方可以提出異議的地方就很多了 加上該車行老闆的發言...也就是在修車價格上可以砍價的地方很多

基本上衝撞靜止車輛 幾乎是100%肇責了 除非你是靜止在車輛行駛的道路中間
你會想到要強硬對方也會為了避免被胡亂坑錢而想盡辦法迴避
雖然一般人都不大建議法院見 但是法院見是最好的方式
對方可能還沒想到薪資求償 精神賠償 等等的地步
所以想盡辦法在凹車輛修復這塊

有沒有跨越停止線這點 沒有人証物証自己也不確定就絕對不要承認
不然就算自己沒跨越 對方一咬 態度一軟 講錯話了 就被漂黑了也不一定

回覆 14# gm8817 的文章

感謝回應...

車禍當時是救護車送去醫院的
還需要特別開一張有關救護車的單據嗎?  
目前只有驗傷單(大致只有註明受傷部位)

"因為在法院的認定超過3年的車發生車禍..該車殘餘價值為0"
意思是說即使提出車損求償也很難成立?  我家是八年老車...
所以必須經由過失傷害這條求償來彌補其他方面?

原文章由 ggocq 於 2011-9-2 17:03 發表 車禍車子損壞的疑問   車損鑑定?3541
現在重點就是物証(被撞爛的車)已經被破壞
就算上法院判定對方得全賠 但是對方可提出賠償細目異議
而合理範圍的界定就是車行老闆的解釋了...
如果車子是撞爛的狀態去判定 可能還能找到其他人做判定
車子都修了對方可以提出異議的地方就很多了 加上該車行老闆的發言...也就是在修車價格上可以砍價的地方很多

基本上衝撞靜止車輛 幾乎是100%肇責了 除非你是靜止在車輛行駛的道路中間
你會想到要強硬對方也會為了避免被胡亂坑錢而想盡辦法迴避
雖然一般人都不大建議法院見 但是法院見是最好的方式
對方可能還沒想到薪資求償 精神賠償 等等的地步
所以想盡辦法在凹車輛修復這塊

有沒有跨越停止線這點 沒有人証物証自己也不確定就絕對不要承認
不然就算自己沒跨越 對方一咬 態度一軟 講錯話了 就被漂黑了也不一定

車損部分只好先暫時按下,因為爭議很多
但還是會在去車行估價、列入求償項目
我也只能說他們凹的太沒技巧...竟然在撞擊點上爭論

白線問題
我只是擔心警察有提到了那就問個心安...
員警的意思也是就算有跨越...衝撞靜止車輛就...像你講的是100%肇責

[ 本文章最後由 ackdpe0776 於 2011-9-2 17:28 編輯 ]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樂之者。」
撞擊點沒什麼好爭論的
事故發生,就是誰對誰錯
錯了就是要負責

車輛的殘餘價值,你也不用擔心
你可以"主張修復",把車修好
就沒有殘餘價值的問題

當初我的車撞到車台歪掉(要換車台)
對方的條件是賠車輛當時年份的中古車價(車輛報廢)或是把車修復
我是選擇賠車價,因為修好了也不會完整

回覆 17# fly5930 的文章

家父說車子因為已經被對方牽去修過

說開估價單沒多少意義...就從薪資、精神賠償進行...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樂之者。」

回覆 18# ackdpe0776 的文章

薪資財損,要有憑有據
精神賠償,有一定行情
這沒辦法亂灌水的= =
被撞真是很不好了  車子當初不能被對方遷去修理 也不知道對方機車行是否角色 /  因該叫警察 人若有受傷先叫救護車 損壞車輛因送去比較公正的原廠服務站估價(雙方未同意車輛不要先修) 拿報價單與賠償條件給對方看 / 詢問對方是否賠償和解 不要就請告訴警方提告 不懂需請教律師
我也被騙過一次
我愛大家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