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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非常不愉快的經驗…[得發車業]、[坤民車業]

"願付價格"的問題
在沙漠一瓶礦泉水賣你1000快台幣你買不買?

經濟學的書讀一下就知道了

你會付,代表你覺得是合理的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03310216 + 5 好黑 但是事實~油門線斷修800 在山上 修阿!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5

繳個學費吧!!
會自己換的話
五金行一盒5支0.025K

最近也在換.....
測試中
0.1K我是不知道合不合理 我只認為收費並不誇張

第一家 挺!

人家都要打烊樓 幫你修車還被你這樣講 看到會很傷心吧

如果不是他 你知道你保險斯燒了嗎

而且為啥幫人家裝保險斯不該收費?

難道車行的保險司都是沙拉吧?
其實保險絲...
在材料行買一小包5個
都只有10~20元的價錢而已....
原文章由 阿吉普 於 2011-7-23 20:22 發表 非常非常不愉快的經驗…[得發車業]、[坤民車業]88
保險絲+裝100元會貴蠻合理的
第二家問踩發是因為對方還沒告知噴射的車.
這兩家也沒怎樣,說是不愉快的經驗也不誇大了


最後一句我寫錯了.更改如下
這兩家也沒怎樣,說是不愉快的經驗也太誇大了
看完我整個覺得樓主
是個很多事情都理所當然
不高興就要上網路破壞別人名聲
第一第二間車行都沒錯
我開店是做生意
幫你用到可以發跟你收錢很正常
不想幫你修想關店休息就說不會修噴射車
作計程車400元也嫌貴那你可以用走的回家阿!
不要什麼事情都想得這麼如你的意
車行跟計程車沒錯不要亂把別人PO出來
你知道用文字是會造成加重毀謗罪的嗎?
一台車都八萬多還在那邊計較別人跟你收100元
一句話你不會就是要給別人賺
唉....
只能說暑假到了
一堆不看板規發文
或是不爬文沒俱備任何機車常識的人在亂
小老婆整天被他們亂就飽了
我猜眾版上高層應該很心寒了.......
誹謗罪的規定如下:

一、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三百十條第一項:普通誹謗罪)

二、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三百十條第二項:加重誹謗罪)

三、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刑法三百十條第三項)
為什麼價錢都要用多少K來計算阿???
100 就100
400 就400
不懂107.gif
這有啥好不愉快到可以拿出來PO文的.
就算要PO.
也要改個標題再PO.
看你的敘述.
的確這兩家對你的服務態度不是很好.
但你也沒必要把店家的全名給貼上來破壞聲譽.
不當發文被禁也就算了.
要是店家提告那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