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想問了 既然車子都已經轉過去了
難道直行車就不應該停? 要撞上去還是要硬闖?
就算迴轉車輛或是轉彎車輛要先禮讓直行車
但是汽車都已經轉出來了
你要汽車橫停在路中間?
還是要直行車暫停一下先讓轉彎車輛轉過去?
或是就像照片中那樣直接撞上去?
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就算人不願意接受法律
那你能怎樣?
有很多時候是要看狀況的
就算汽車有錯
但是機車也有錯阿
因為你看照片是沒有煞車痕跡的
也就是沒有專心看路或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或者說想硬闖過去
要不然怎麼會撞上呢?
你說是吧?
交通事故並不是我們在這裡用嘴說了算
而是要看交通大隊怎麼去裁決
更要看當事人怎樣把發生情形告訴警方的?
只要雙方說錯一句話
情勢就會一面倒向某一方
再來就是警察也是人 他們也會有情有理
如果真的上了法院
法官也會有情有理
所以現在說的只能僅供參考
不能當真
你說不是嗎?
我也沒有誤導我只能說如果依照你當時也在現場
你應該會想說要轉的話趕快轉過去
要不然就停在那邊
還是說你想硬闖過去?
站在一個你是當事人的角度去看你就會知道了
最後為什麼別人總是說情理法 而不是法理情
你想一下就懂了
[ 本文章最後由 love11552244 於 2011-4-26 20:4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