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車禍責任請教

来源: Monkey920 2011-2-19 05:0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8 2356
因為事情有點急,所以我直接說重點車禍責任請教6983
地點在信義路4段 通化街口
如圖
車禍責任請教620
一名行人從行人穿越道突然走出來,她是紅燈
是綠燈直行,時速30左右,看到她突然出來,
(ps.因為現在那邊施工,當時角度她被柵欄擋住,看到她已經在馬路1/3了)
點了煞車(A),結果馬上壓到白線上,就壘了.....(一直壘到圈圈處)
(當下她不知道幹麻...走出來一半又走回去...)
後來她有一直道歉,也承認她有點恍神不專心,沒注意到是紅燈,後來發現才走回去
原本她是有意要一起負擔修車費,但是她打給她男朋友後..
她男朋友堅持不賠償,因為她走的是行人穿越道
後來有備案報警,總結是..
這場意外屬於是我自摔,因為我沒撞到她,不屬交通事故
因為無法歸在交通事故,如果要追究責任歸屬,需要提告(刑事)
然後由法官判定責任歸屬

ok,說到這邊
我在來補充我的情形
因為當事人是我,但是車子不是我的 (如果是我自己的車我就算了093.gif )
而我朋友(車主)就是覺得她闖紅燈憑什麼完全無責
所以有考慮要提告,不過因為我是當事人
要進行提告的動作,要由我來提出
所以我想先來請教,這樣子判她陪的機會大嗎?

[ 本文章最後由 Monkey920 於 2011-2-19 09:06 編輯 ]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8

跳到指定樓層
直接調路監這是你的權利
不要管她男朋友說甚麼
一直咬她是不是紅燈
這樣是算她過失(雖然沒騎車)
警察辦案就是這樣
有需要私下吧
3#
Waiting 2011-2-19 05:50 只看這個作者
會發生這件事的主因也是因為對方
而他男朋友態度都那麼堅決了
你還要讓什麼步呢
直接提告了吧
若監視器真的有作用
我相信法官自己也有眼睛
會還你一個合理的公道!!
這邊再補充一些故事..
一摔之後女方也覺得很抱歉,可能也真的嚇到
當下她也是說她願意賠償一半,一直關心我人有沒有怎樣
我也是很客觀的跟她說...
我知道她走的是斑馬線
但是的確是紅燈,這點真的很尷尬
今天重點是我騎的是我朋友的車,我人的傷我就算了無所謂
如果車是我的,我真的就算了沒關係!
但是車不是我的,我必須讓我朋友知道
看我朋友打算怎麼辦...(我朋友也是堅決要她賠)
然後她也了解我的情況後
就打給她朋友..告知情況,也有把電話遞給我
結果她朋友(最後才得知是男朋友),態度就很硬
他就是覺得女方走斑馬線就是沒錯
最一開始女方把電話遞給我時
男的第一句是說..有撞到嗎?你幹麻騎這麼快?
(從頭到尾不在場,女方也沒提到我的速度,結果第一句話這樣問
真的是OOXX...)
我就回他說,她說你比較懂騎車,請問你下雨天如果遇到白線
你就算騎10km在白線煞死,會不會摔!?
他就沉默了一下...
之後他男朋友到現場...
也很衝著我說,萬一今天如果你撞到了人,要怎麼辦!?
(當下我手還留著血..)
整個火氣上來,問他是現在要跟我兇是不是!?
差點有衝動直接用嗆的...
後來還是跟她說明,我的立場,我是很OK自認倒楣
問題是我朋友覺得你們有責任,所以才拖到這個地步...
對方兩位年紀差不多都4.50歲了...沒想到男女方態度差這麼多...
女方感覺是位和善的貴婦...男的就是個很機車的主管feel...
做完筆錄最後那位男士也是稱說就走法院途徑
私下和解他就是沒打算賠...
我朋友是明天打算先估價,然後問他最後一次
原本女方是說願意賠一半(打電話給他男朋友之前= =)

[ 本文章最後由 Monkey920 於 2011-2-19 06:23 編輯 ]
應該是有勝算
但之前有看過一個很詭異的判例(台北市)
一位婦人紅燈行走斑馬線(闖紅燈)
遭直行車撞傷(理論上車主撞到她是沒錯的)
結果
結果
結果
直行車要賠
理由是婦人走在斑馬線上
==......之前有鬧一陣子
大概是一年半前的事
我的認知
她的過失造成你受傷
法官會去裁定過失比例來判定
她也承認了"闖紅燈"
但是我還是建議樓主你
要把證據掌握好
就是你是綠燈
而她闖紅燈突然出現
這樣我相信你會獲得賠償
但是賠償金是法官說的算
只是刑事案件審理時間很長
要有心理準備
也可望成為行人違規判賠的案例
提告的部分民刑事皆可
細節就要請樓主自行去
找法律諮詢了

[ 本文章最後由 胡言亂語 於 2011-2-19 15:34 編輯 ]
法律也奇怪  有著奇怪的癥結點
倘若這樣都不算
那是不是以後騎車人遇上這事為了得到賠償
或是要證明自己是對的  是不是心想撞上去就對了!?

禮讓行人是沒錯的  但這也不代表行人能夠愛走哪裡就走哪裡
那位行人走斑馬線沒錯  但沒注意到紅燈有錯
我覺得是樓主你對  不管她男朋友說什麼
我覺得她男朋友比較難溝通  跟那位行人談談賠償吧
口氣好點慢慢講  相信能夠圓滿落幕的車禍責任請教7466
我個人小小的意見是

當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且是綠燈時 其路權 = 無敵星星

不過現在這個例子是 紅燈走在斑馬線上  翻了一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
9#
woi 2011-2-20 04:57 只看這個作者
癥結點在於
一、即便是行人闖紅燈走斑馬線碰撞到,行人有沒有責任,車主要不要賠,如果是沒碰撞到呢??!
二、現在沒碰撞到,車主摔車的原因是否與行人欲經過有直接關係?!

基本上車輛經過行人穿越道前,有注意義務,應減速慢行,
減速慢行到會滑倒,是否可以歸責於行人??
遇到前緊急剎車~自己也跟著煞然後摔車,或者是被對向車嚇到而緊急剎車摔車,基本上~要證明摔車與行人欲經過有直接關係,但一般都很難證明

我的看法
車主只能提出過失傷害及附帶民事賠償,不過要提出因為對方走路闖紅燈造成你摔車,就實務上來看,舉證責任比較困難,不易辦,即便是有現場影帶,要如何舉證與對方有關連性,牽涉到法官心證問題,有難度;其次,為了多少錢值得你去討這件事的[公道],訴訟利益夠不夠,應該是可以衡量的。
祝樓主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