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一如往常的上班...
八點多的華江橋機車道車多,雖然偶有空檔可以騎快些~
但是到了準備下橋的大彎處~今天車好像特別多!!
於是我拉了剎車拉桿減速...以雷霆來說是剛好可以剎車的距離~
由於快進彎了,所以我打開了警示燈,示意後車準備停車...
然後車子也慢慢停了下來...
在準備減速到停的時候...大約2秒鐘,突然我的車被強大的衝撞力道給撞飛出去~
然後我就重重的摔到車道上,我也聽到瑞獅安全帽接觸到地面磨擦的聲音!!
剛好後面有警察騎機車經過,便趕快下車看我的意識如何~
另一位則是在指揮交通!!
當時我就覺得狀況不對...因為腰椎的部份非常痛~那種無法用力的痛...
摔下去的當時根本就沒辦法爬起來,我還是用二隻手慢慢的爬到安全島側躺!!
警察當時就把機車移開,我也被送到和平醫院~~~
在醫院...等了很久,也照了X光!!
醫生看了X光,發現胝骨有裂開的情形,但是不嚴重~
因此開了診斷書給我,寫的是胝骨閉鎖性骨折...
重點來了...
對方撞我的那位小姐,從事情開始到他離開醫院~
完全沒有問候我或是想瞭解我傷得如何...他家裡的人來了,也完全沒有問我傷得如何!!
默默的聽完警察說話,雙方該有的責任後就離開...(其實心裡已經很不爽了!!)
但是想說也許是因為發生車禍所以是不是有點走神~一句問候都沒有
警察表示現在是先備案,也有畫圖...先給我們一些時間和解,如果要送鑑定,7天內再跟他們說!!
回家後請車行幫我把車弄回來~
車行把車弄回來後,才發現撞擊力道之強,側邊的車殼一定是擦傷那沒話說!!
但是我的傳動蓋,內外二塊都破了,重點是踩發桿居然是往外折45度角...
車行先拆開傳動蓋看,風葉盤破掉,整個踩發系統跟齒輪都爛了~
傳動零件拆光...才發現曲軸也歪了,現在運轉是偏心的狀況!!
車行通知我後...
當下就決定先通知對方,也剛好修車的車行很靠近對方的住處~
因此就希望早點解決...我也不會獅子大開口,甚至車殼如果只是小擦傷也就算了!!
車子外觀雖然有在顧,但是總是快2年的車,沒差那小擦傷...
能夠儘快解決,我也可以早點恢復正常工作~~~
奈何這位小姐一點都沒有想解決的誠意~
一直推說他不舒服,也推說家裡沒人不能出來...
他說要我照片先把車子有壞的地方先照起來~然後他會付錢!!
然後又說他白天要上班,晚上也要上班跟上課很忙~~~~~
我本來是想說好吧,聽對方的,先修好了...
結果車行老板覺得不對,他建議我應該還是找他來現場確認~
不然我們修了車,報價單給他看...他萬一跟我盧或是不付錢怎麼辦!!
想想也是~
就決定等他,順便跟他約時間好了!!
晚上九點,對方打電話來問車的部份~
我以為對方想看車了,也就跟他說等我晚點過去車行...
結果到車行後,對方又推託有事沒法子來(他家距離車行走路不用5~10分鐘)~
這時我真的火了...但對方又說了很誇張的事!!
他說車損的部份,強制責任險會理賠...有20萬的額度!!
天哪!!...是誰教他的,強制責任險怎麼會賠車??
我解釋給她聽,強制責任險是針對人,車子的部份是不賠的~
這位天兵小姐一直覺得我是在誤導他...
對方又開始推...然後約星期六晚上~
好吧~我很有誠意想跟妳和解,沒想到卻是得到這樣的答案!!
本來想說都住附近,我也不想要大開口要你什麼,只是想快點把車修好~
這樣對方也不用多付我每天上下班的計程車錢...
現在好了~你想多花也沒關係!!
一切公事公辦...我也不會去凹這位小姐,但我也不願意再吃虧了!!
到時一切都依規定...該送鑑定的就去吧~
該有怎樣的賠償也就依規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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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行在看完車身狀況後...
表示對方應該是撞繫到我的左後方傳動的部份~
而且力道要很大,才會把踩發桿撞到拉出來,進而使曲軸歪掉偏心!!
根據我自己的感受,對方根本就沒有剎車...
否則我都快停下來的2秒後才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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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處理...
已於12月底拿到初判表_初判表上載明對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本人則是空白(無過失)
已申請昨天調解委員會調解,不過大小姐他沒到...還跟我改時間!!
已於1月4日遞狀申告對方過失傷害
現在等明天上午對方怎麼跟我談和解了~~
[ 本文章最後由 Takkyubin_CAT 於 2011-1-19 18:1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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