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阿~~ 這篇都已經沉下去了
你又把他翻起來~~
我除了嘆氣還是嘆氣阿
原來執法人員跟一般大眾真的沒什麼兩樣
像我常遇到的臨檢員警,"嘴巴"就挺會講的, 想盡辦法就是要開紅單給你!!
真的是非常的盡責, 不虧是站在最前線的人員阿 !!!佩服佩服
原文章由 woi 於 2010-11-14 21:00 發表 ![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8469]()
2. 721,025 爭道行駛,這個部分是只到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45條各項,你所說的進行機車只是第13款,其中大項包括1款闖單行道、6款行駛人行道等案件量比較大的部分,你卻直接推斷13款是最大宗,而且13款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當中
你有看清楚我說的嗎?? 我只說"包含", 什麼時候提到"最大宗"3個字,
之前把別人灌上"改裝族"的教訓還不夠???
你又在一次的印證我先前說的, 把自己的主觀意識加到別人身上
真的是錯誤百出, 對於你說過的話, 真的要大打折扣了, 可信度以及正確性有多高呢?? 我真的不知道
執法人員連最基本的秉公客觀都做不到了, 我真的跟你沒什麼好說的
原文章由 woi 於 2010-11-14 21:00 發表 ![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2494]()
我不想跟你爭論北縣北市開單數高的問題,因為你提出的資料沒有直接證據,而是用推測的
說的那麼好聽, 老子是想給你台階下,只貼了全台灣的累績數據, 沒把北市北縣的數據貼上來,
況且48樓只是單純貼數據, 並沒有針對你先前30,43樓錯誤的說法來回覆, 就是不想要刻意針對你, 對你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本不想讓你太難堪的, 你應該比我還清楚的數據, 竟然搞不清楚, 到現在還在狀況外
你當初說你手上99%都是惡性違規(闖紅燈、無照駕駛、車牌註銷、酒後駕車、未戴安全帽)
結果咧, 98.99年全台統計的前5名是哪些, 你看到了沒,睜眼說瞎話也要有個分寸,
質疑我沒關係,證據又拿不出來, 說錯了也不會道歉, 算了算了, 本來就沒奢望你有什麼作為
你要北縣北市的是不是, 我貼給你看啦!!
你胡吹的真是厲害阿, 怎麼我推測的都跟實際數據一樣阿?? 1.2名通通都是北市北縣包辦耶, 莫非我有預知能力, 別鬧了吧!!
是誰胡吹, 是誰在亂推測, 不攻自破囉, 執法人員不是應該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嗎,
你的那些根據到底是哪來的阿, 光用想的嗎 ?? 你也端點牛肉拿出證據來質疑一下好嗎?? 口沫橫飛的可靠度在哪???
我又學會一件事, 天馬行空,想像無限,人因夢想而美好, 也因夢想摔的鼻青臉腫
<<98年度統計年報>>
940,336 闖紅燈直行左轉 (NO.1台北縣236,924 ,NO.2台北市110,197)
905,608 違規停車拖吊 (NO.1台北縣264,551 ,NO.2台北市213,115)
882,298 不依規定轉彎 (NO.1台北縣613,810 ,NO.2台北市209,761)
721,025 爭道行駛 (NO.1台北市400,309 ,NO.2台北縣312,157)
654,288 違反高快速公路規定 (NO.1國道公路57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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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的文初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若是非本文議題但直得討論的議題可以另外開文,
你又開始尋找新的延伸主題來節外生枝, 我真的不知道你倒底用意何在
起初對於你的回應, 我都很虛心的領教,
看著你說的頭頭是道, 在其位當然比我們這些小老百姓來的熟析制度或是法規
但是到後來越來越發現, 聽你說的煞有其事,天花亂醉的
也只不過是主觀意識下, 個人合理化的 "判斷" 罷了
在你個人認知下的想法中有多少是跟事實完全背道而馳的呢?? 我不便多說什麼
此外一開始你針對幾個議題提出個人的獨到見解以及對我的質疑
然而再我澄清說明後, 你似乎就把該議題給忘的一乾二淨
接著開始另起爐灶, 尋找我其他沒說清楚地方或是可以見縫插針的地方繼續開砲
要砲就算了, 偏偏又是亂砲, 彈道都偏了阿, 是不是準心要再調整一下阿!!
一直開其他話題想要偏移主題, 到底居心何在阿???
我在路上遇過一種警察, 仗勢著自己是執法人員的身分,
比一般大眾懂得法規制度, 了解罰鍰條例 , 然後說的口沫橫飛, 把人虎的一愣一愣的!!
有時後引用錯了還不自知, 真是讓人看笑話阿~~
PS.
很多話我都說的很保留, 很多議題我也都用疑問句讓大家自己去思考判斷, 並沒有說死
就是不希望造成誤導.誤解.誤會的情形發生, 本文的重點是在政策的廢除, 又不是再批警
偏偏有人要搞成這樣, 我也拿他們沒輒, 而且我對於優良認真的員警一直都是持肯定的態度
這樣還不夠嗎?? 莫非要承認全台灣的執法人員都是認真負責勤勞不居功的優良表率, 你才滿意呢???
[ 本文章最後由 cby 於 2010-11-15 02:4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