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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車禍問題請益?

来源: ex2000tw 2010-8-30 20:05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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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小弟昨天10點多在松隆路上發生車禍那邊是三線道,小弟騎機車靠人行道那邊,然後前方一有輛汽車在二線道上直接打方向燈就右轉,小弟我反應不及就撞上去。
那時是綠燈,根據對方說法是說他們有先看過一次覺得後方沒車他們就直接打方向燈右轉,小弟車是撞上對方右前輪胎上方板金部份,
事後因當下天晚加上只有我一位,然後出事時有點驚嚇過度,不知怎麼處理,只有下意識先照雙方車輛受損部份,然後對方就送我掛急診。
當下沒請交通隊來處理,對方有意願要私下和解,但他只付四千(受傷不能上班的工資)+車殼爆開部份及負責修到能用及頭第一次急診費。
小弟的傷是左右手二度燙傷(排氣管燙到)+大面積的擦傷+大腿內側割傷(這是被爆開車殼刮到)+腳踝及腳趾擦傷差點就成撕裂傷.....
對方只有車小傷....
請問有這方面經驗的大大有誰可以提供說我想事後請交通隊來處理,這責任如何歸屬。
感謝~

=========================================================================分格線
首先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心相助
然後我在把一些重點整理起來
1.我跟對方車當下是並行
2.當下對方有先確定一次後方沒車,但在我行經他車旁時他卻沒注意到就直接右轉
3.該路段應該是限速50,我騎約5~60
4.當下是晚上十點半左右整條路都沒什麼人,發生當下我整個人已經驚嚇過度也有點在昏了,所以一時也沒想到要報警
5.對方不是計程車,他只是一般民眾,他車種我沒記錯應該是馬三

[ 本文章最後由 ex2000tw 於 2010-8-30 21: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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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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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當下沒報警

對方有誠意要拿出4千就不錯了

問題1.當時兩車相距約?

問題2.當時你的時速約?

問題3.該路段的限速約?

我個人覺得 事後請警察能一半一半就不錯了
嘴吐出的話,表內在的心
3#
ter0918 2010-8-30 20:43 只看這個作者
不管者樣正常應該 發生事故 最好事先報警....
沒有錄影記錄 也只是各說各話......

如就你所說"小弟車是撞上對方右前輪胎上方板金部份"
按照一般判定來說...
是汽車的錯.....
他轉向過快 所以才會撞到B柱之前.....
如果是他已經轉向 正常會撞擊到B柱(後)附近.....

可是這也有模糊地帶....
萬一是機車要撞擊前 緊張閃躲 往右拉了一點呢......
3. 簽名檔圖寬不超過455px寬,高度不超過145px,太大很影響閱讀人視覺感受。
4#
pz0915 2010-8-30 20:49 只看這個作者
看那邊有沒有攝影機吧~
應該是計程車的事故比例偏高~
畢竟路權為直行車較大~
路口監視器應該可以重回現場~
Q~o~o~
  有種果汁真好喝~
喝的時候Qoo~
  喝完臉紅~紅~
5#
G8G 2010-8-30 21:04 只看這個作者
轉彎前應該要先靠邊吧...
那跟公車直接從外線道
開進內車道有何不同?
當下應該先報警的
6#
yi33168 2010-8-30 21:07 只看這個作者
當下因該直接叫警察!
但你雙手二度燙傷8/29車禍問題請益?5125
要你打電話可能會痛死8/29車禍問題請益?9404

現在只希望你沒事囉!趕快好起來,
燙傷要好好照顧!以免二度感染!
想到二度燙傷就覺得好痛8/29車禍問題請益?730
回應小憂鬱大大的問題
車距這部份我是沒辦法講的很詳細但照我車撞到對方的部份這應該是只有幾公分近吧,畢竟是他朝右往我車方向撞下去,這應該是並行了吧~
時速約5~60左右
限速那條沒記錯應該是50
就在松隆路好樂迪那邊
開車的應該多注意機車騎士的!!
身邊太多規規矩矩騎車的朋友
也常常因為汽車不遵守交通規則
而雙雙受傷...

如果汽車要右轉,
本來就應該先靠右邊行駛
並且提早打方向燈!!

話說,
遇到這種事情
最好雙方都不要動車
叫警察來量 最保險!!

還好對方還有些誠意~

話說,
騎車還是多注意身邊的環境
並不是大家都 遵守交通規則的!!

希望,板大的傷 趕快好囉!!!



(曾有切身之痛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