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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問題

来源: dale0704 2010-8-16 20:0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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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東

合約上簽訂是8/15號開始

他在8/15號前未先知會我

就擅自入住

並把大鎖更換

且將我私人物品丟除

有什麼法律可以幫助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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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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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 dale0704 的文章

看你們簽訂的合約有沒有明確訂定
不能私自變更您的東西(財產)

至於您的私人物品未經您同意就丟棄...
應該有觸法了吧.....

目前個人認知是這樣~
其他就由更明白的版友補齊吧!~
原本有說可以換鎖

可是他在15號以前未知會我就更換

這樣合理嗎租屋問題4548
建議去找法律諮詢...

網路上很多free的諮詢

或者知識+也很多相關的問答

另外....

將你原本房間內有的物品移走 這點是拿他沒轍的 只是感覺比較差

但如果合約到期 房客無法將房間恢復到出租前的原樣 遺失的那些物品可以要求賠償
嘴吐出的話,表內在的心
5#
kbes09 2010-8-17 12:01 只看這個作者
我記得 我房東  跟我簽定時間15日...

他說 給你5天時間搬入

所以 計算房租以及時間都在20日....

另外他也說   

要搬走也是之前開始搬     20日搬離清點就可以了


話說  你有時間給他搬進搬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