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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函-振源車業

回覆 7# 辛苦的黑手 的文章

本文章最後由 site-admin 於 2015-12-27 18:13 編輯 你叫小孫大大PO道歉文 他也PO了
他也為他講過的話真心誠意的道歉
你現在又說不接受 那當初叫他PO文道歉PO心酸的嗎

由小老婆網管Jorsindo:.| ..﹥﹥ [/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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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14261017 + 1 自己開家店維持的十幾二十年看看吧!(豆 ...
hayato1300 + 5 我理虧再先...對方要告我也不能說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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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 辛苦的黑手 的文章
大大冷靜點吧,畢竟人家從頭到尾也沒指出你們車行名子....
況且若有冒犯你們~該道歉的也道歉了~還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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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14261017 + 1 自己開家店維持個十幾二十年看看吧!(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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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onlin GAME中....到底有多少是真人
多少是BOT 又有多少是GM...商人嗎....XD

回覆 11# bass4067 的文章

你說這些對事情有什麼幫助嗎?
沒人不讓你發表言論 提出看法
只是你的口氣也未免有點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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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既然 小孫知道自己不對
也公開向店家致歉
明天也願意親自到店裡拜訪
表示歉意
何不就大事化小
跟個年輕人一般見識沒必要囉
畢竟訴訟 打官司 不一定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也不一定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法
給他個機會
也可以顯示自己的風度與度量
畢竟十幾年的店家了
格局也不會像年輕小夥子一樣囉
當然如果非得到訴訟這一步才能嚥得下這口氣
選擇處裡的方式也是店家的權利了
我們旁觀者 也只能選擇旁觀
以及給予意見以及建議了166.gif

回覆 7# 辛苦的黑手 的文章

看完之前的討論,相信店家也是在情緒上。畢竟做幾十年的名聲,在網路上被這樣子的講,誰不火大。但是也相信貴店做了幾十年,在待人處事與客人溝通上也一定很有經驗。希望店家能夠高抬貴手,退讓一步,讓情形不要弄得那麼的僵,不只得到好名聲,也可省下官司的時間,服務更多的車友。期待樓主明天親自登門拜訪,表現誠意,讓店家可以感受的到~

最後還是廢話一句,飯可以亂吃,話不可以亂講,尤其是在網路上阿......

希望樓主明天處理順利致歉函-振源車業5887
雷擎粉絲團
NA+暴轉=王道.........................
大狗大整理ing..........................(完成進度0%)
給振源車業老闆的意見.
得饒人處且饒人.我想你應該只是想殺雞儆猴.但論壇是大家討論之處.效果有道就好.死忠客戶不會因為這些事不去.論壇車友們看到你的風度也會更相信您.想捍衛自己的商譽點到為止.
給小孫
從以前到現在對你的主觀意識過重印象深刻.
希望你能改善你的缺點
不過無論這次是店家用法律壓你還是你心裡真的服從.
你勇於道歉的方式我給你鼓掌.很好.不過記得學到教訓.
車屆很小的. 希望店家會原諒妳.有誠意一些帶個涼的過去.
玩車開心就好
機械的運作沒有神話只有原理
人情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沒必要玩的太絕 對誰都沒好處 大家各退一步不好嗎 一定要搞到法院才能解決嗎 我只是個路人 我不認識雙方 可是我希望大家以和為貴
有空一起來136RV一下 隨時歡迎大家一起跑
既然店家已經報備警方..
也進入法律訴訟階段.
個人認為孫先生可以先到這位黑手店裡談一談..(越快越好)
盡量私下和解.
因為此屬文字上的敘述.
根據法律部分比口頭上毀謗更加嚴重.(屬加重處分)
這種行為便要依同法條的第二項所規定的加重誹謗罪來處罰。法定本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提高後折合為新台幣三萬元)。
也務必記取這次教訓.雖然目前言論自由!
但千萬別無依據而任意發表言論!

店家部分個人認為事情可大可小!
希望店家盡量不要把事情鬧大!
畢竟這位車友很有誠意道歉!
再說相信或許他不是有意抹黑.
再說..作生意.多個朋友總是好的.
引用上面車友說的-得饒人處且饒人.
希望雙方可以順利和解此事!
金皇企業社/GE-RACING

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Ge-Racing-730904253687178/?fref=ts

聯絡方式和本店地址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52330-1-1.html
小弟自己家也是做生意 , 十分能了解店家的心情以及感受


商譽要作起來很辛苦 , 可是要破壞它卻十分的容易

尤其是在這個資訊爆炸的年代 , 網路資訊傳播速度實在太快

被惡意毀謗的店家 , 想挽回商譽談何容易 ?


俗話說 , 好事不出門 , 壞事傳千里

作的好 , 很少會有人大肆宣揚或讚賞

作不好 , 馬上到處跟別人抱怨及批評


今天發生這件事情 , 大家都只是旁觀者 , 只能靜觀其變

如果店家真的提告了 , 能說這家店真是不通人情嗎 ?

我想這樣對店家也太不公平了 , 難道隨便放話的人就不該負責任嗎 ?


希望大家都能站在客觀的角度 , 看待這件事情

能順利私下和解何嘗不是件好事 , 但是 ..

就算和解不成也請不要當作店家無情 , 畢竟店家才是最大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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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 + 5 同意,但得饒人處且饒人啊...
gary7076 + 5 這篇挺有道理的!
alex76516 + 5 沒錯!
gi55123 + 5 商譽是一間店的根本!!
ppcat1987 + 1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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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今天年輕人犯錯並且已經自我反省
我想給個年輕人機會吧~
但也希望那位犯錯的年輕人真的要能夠自省
要知道也許基於一時的情緒所做出來的事情妳當下不覺得如何
但往往後悔都是從那個情緒出來的
20#
woi 2010-7-5 09:46 只看這個作者
每次看到這種道歉文,都在想是車友法律素養不佳,還是法律太過嚴苛??
這個版面彷彿成為陷阱一樣

網路上公開場合說話本來就要特別小心
希望這次事件可以讓每個人都上一課
雖然在板上,已經上了好多次課了
但是學不會的還是學不會
唉....

另外回覆6#冰星雨
就算有消費過,法律上也未必站得住腳
重要的是[舉證],不過通常能夠提出完整證據的機會是0

店家版上面還是多爬爬道歉文~警惕警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