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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

套用自己的名言

(( 你G8我會忍耐、你再G8我不會再忍 ))

真的無須再忍

弄死他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9319

記得把你自己的通聯記錄掉出來

讓法官看他

"打從心底根本無意思處理及賠償這件事故"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7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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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睡不著 於 2010-7-4 06:05 發表 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7001
這情況還沒那麼快上法庭,要等判決書出來,約30個工作天,

保險那方也沒錯,這就是保險公司的行為,賠償費太高就不願賠償,(除當下重大傷害),

而版主,現今這情況,你不用去警局也不用主動連絡對方,這都是浪費自己的時間與精力,

不管你問警方或保險公司,得到的答案都會一樣,就是等"判決書",

在30個工作天後,判決書會送至處理單位,而處理單位會請當事人雙方或家人前往領取,

如判決書上認定肇事責任需由A方賠償B方,而B方當下不願賠償的話,

才會再經由處理單位送至當地"調解委員會"處理,

當然~接下來就是等待"調解通知單",看是要何時到委員會做雙方的協調,

而調解次數最多為"兩次",若A方依舊不願賠償B方,才會將此案送至地方法庭
判理,(偵查庭或法庭開審)

而假使版主在此案認定為"無過失"並有"絕對的勝訴優勢",大可不必擔心,重點在於"驗傷單"(請保存留底)

在二次調解不成立的情況下,因有驗傷單做為證明,所以B方最少可告A方過失傷害罪,

這一條法案,不包含事後A方該賠償B方多少的維修費與醫療費用,

最基本的刑事附帶民事責任,A方就要賠償B方新台幣6萬元整,請注意...不包含事後賠償的維修費與醫療費,

而受害方,可自行研判該車輛在維修後,是否還可"安全行駛於道路",

若自身覺得不安全,無需協調,可要求對方賠償與車主同型式之車輛,也就是"全新的一台車",

以上為自身經驗與法律相關知識,提供版主與版友參考!

下台一鞠躬~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9258


謝謝    我上了一課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3126 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939

[ 本文章最後由 mo791229 於 2010-7-4 10:30 編輯 ]
真的直接告比較快...
要在半年內提起過失傷害

民刑事都好好跟他求償!

妳叫警方轉調 調解會

對方二次未到就可以跟調解會聲請不成立證明

拿到不成立證明可以去警局拿不成立證明給警方 再跟警方要求要提告過失傷害

假如可以在調解會解決就在那邊解決

因為很壟長

[ 本文章最後由 23715730 於 2010-7-4 10:51 編輯 ]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3 收起 理由
walilacow + 3 感謝~跑過警局了 狀況跟您敘述的差不多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3

請律師很貴的...不然就要自己寫狀書

我爸常說法院是骯髒的地方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2878
看完樓主的上一篇,
有問題想請教一下,
台灣的交通法規有規定說沒標示兩段式左轉的路口機車可以直接左轉嗎??
那台灣一堆十字路口沒立兩段式左轉標示卻有待轉區是為何??
還有樓主說的當時事發的快車道沒標明禁行機車
是指整條路都沒標明還是指事發當下地段沒標明??
因為我發現我家附近的標示都是在路段靠近起始點那邊才有標示禁行機車
純粹只是好奇想問一下樓主,絕無惡意
因為我希望可以藉此吸收經驗
P.S:樓主方便的話,可以給個事發地點的地址讓小弟用GOOGLE地圖看看嗎??
原文章由 龍影 於 2010-7-4 11:06 發表 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4447
看完樓主的上一篇,
有問題想請教一下,...(恕刪)



那一整條未標示禁行機車,且無兩段式標誌也沒有待轉區,甚至連紅綠燈都沒有...

我發現我沒辦法直接丟給你看

我直接講地點好了

台中市河南路二段250號前  要往"五南文化廣場"左轉那條巷子

[ 本文章最後由 walilacow 於 2010-7-4 11:27 編輯 ]
法律只是個遊戲

它只會保護懂得遊戲規則的人而不是好人
我發現有好多人的回覆讓我想加分,可是沒分數了

再來我要提"過失致傷"告訴
只要我有驗傷單,對方確定有過失(雙黃線迴轉)

基本上就可以提告了

至於裁決單那些就留著讓他跟保險橋吧

我會了解這些有的沒的

是因為剛好有個"法律系畢業,又做過法務助理,正在準備司法特考"的閃光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1218

所以狀書那部份他都會處理


感謝大家的支持

分數等有了會補上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1161

[ 本文章最後由 walilacow 於 2010-7-4 11:33 編輯 ]
法律只是個遊戲

它只會保護懂得遊戲規則的人而不是好人
這時候你就要學學電視說:
"哼哼!我看這沒有十幾萬你是別想解決了!!!更~寧北看你怎麼辦!!!"(兇一點)

有些人就是怕壞人
原文章由 lucas0925 於 2010-7-4 11:34 發表 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7682
這時候你就要學學電視說:
"哼哼!我看這沒有十幾萬你是別想解決了!!!更~寧北看你怎麼辦!!!"(兇一點)

有些人就是怕壞人


等等被對方反咬"恐嚇"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我們法院見 (文多慎入)3770

通常是不起訴處分啦..
法律只是個遊戲

它只會保護懂得遊戲規則的人而不是好人
這種人太沒誠意了
應該讓她得到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