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以賠車損的話那就是第三責任險了~
那你就盡快聯絡車主請他去辦理出險(填寫出險申請單,有的好像能網路申請)
有些第三責任險好像會限制說5天內要辦理出險,
超過天數的話好像還是可以辦 但是會怎樣我就不太清楚了~
對方辦理好出險後,保險公司會主動跟你聯絡~
到時候在去估價看要修多少,記得一定要拿到修車的費用後,
才簽和解書~不要還沒拿到錢 對方說會賠會陪 結果你就先簽了093.gif
警察做的筆錄裡面我記得有一項 是否經雙方同意移車,
他未經同意擅自移車 其實一開始就要跟警察講了~
筆錄簽名確定無誤後好像就不能改,
如果是掙脫稍微動到車子那不算移車,
對方如果把你整台牽起來,牽到旁邊去,且也沒問過你
那就叫擅自移車~
你在他後方速度30 他突然轉也是反應的過來吧~
你是在他正又方他才轉的 這幾乎是一定撞的~
既然在正又方 就沒有行車距離這問題~
變成是對方算是右轉,然後不禮讓直行車
或是任意變換車道之類的~
不過照你說的敘述來看,一開始做筆錄你應該就沒有強調說你在他右邊,
所以初步鑑定出來蠻有可能也是會說你未保持行車距離~
要看撞擊點 如果是撞在車頭那附近,那表示你真的在他右邊~
如果撞擊點是在副駕座 之後的話 那就蠻有可能變成未保持行車距離了~
有一些東西 筆錄做完之後才來了解 其實有點來不及~
只能看初步鑑定出來是寫怎樣再說瞜~
先不論對錯,車損的部分 還是要叫對方趕快辦出險,
讓保險公司出面 協助理賠的程序同步進行~
對了~記得先跟她確認一下是不是第三責任險!
如果他跑去辦的是強制險的出險 那個可是沒理賠車損的喔~
哈哈 我再上班閒閒沒事又沒差~
剛剛還小睡了一下 噓.....084.g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