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的看法比較"另類",供各位參考看看
禮讓行人--這點沒有疑慮
也請懷著將心比心的情況來談,
不要儘舉些很極端的,什麼要自殺的啦、
缺錢的啦,先自問:你想自殺、缺錢花,
會不會想"以行人身份到路上被車撞"來得到?
若"會",也是很極端的極少數,不要鑽牛角尖,OK?
想像著你自己是行人,你希不希望週遭來來往往
橫衝直撞的大小車輛禮讓你一下?
怕不怕哪台車身為行動優勢(速度快)硬是要跟你
這行人爭那1秒2秒,從你身旁呼嘯而過、險象環生?
你們只怕是太久沒當行人了,或者只是單純不知
何謂將心比心?
身為行人,你或許不想再等下一個紅綠燈(姑且不論
是否荷重行走),或許你有點趕時間,或許你也將紅綠
燈當參考用,但再自問:你會不會對已經逼近的車輛
做出突然的動作行為,讓他因為無法預測你的動作
而閃避不及撞上你? 不會,不是嗎?
既然他的行為在安全距離外可視、動作速度不快、
可預測動向,為何身為車輛駕駛的你不願意禮讓他一下
(即便在他有違規的情況下)?
為何會想故意在他身旁急煞車嚇嚇他?!
你們自己好好想想,有時"據理"不一定要"力爭"
(就行車"禮讓行人"這件事來說)
"禮讓",那麼容易去做,要做到真的那麼困難?
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 本文章最後由 sz 於 2010-4-16 19:09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