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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了就輸了

原文章由 sundayy 於 2010-4-12 19:44 發表 讓了就輸了4826
既然是雙線道,外側又沒有障礙物的話,為什麼機車要騎在內車道呢?
這點我比較沒辦法理解,而且機慢車本來就應該靠右行駛,
騎到內車道實在很不安全,至於按喇叭一般都是提醒其他駕駛人注意,
一直按的話感覺很沒品。

沒有禁行機車就可以行駛,還要什麼理由?
你開車外側沒車就不能開內側車道嗎?
機車在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廢除禁行機車
原文章由 b9511055 於 2010-4-12 20:20 發表 讓了就輸了4717
靠近路中的內側不是本就應該讓汽車開嘛..讓了就輸了3252

不論是否禁行機車道而言...

難不成在那發生擦撞的話 也會很理直氣壯的說..這邊沒寫禁行機車嘛..

換成另一種比喻 不就是在高速公路上最內線的車道上 開著最低速限...

最後附上

機車行駛之車道,規範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這樣清楚嘛讓了就輸了4019 也沒什麼讓不讓的問題阿...心態上的問題而已

你覺得我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去跟台北市政府多要一條快車道給機車行駛,台北市政府會同意嗎?
地方政府擁有最後決定權,要給你幾條就幾條,愛劃上幾條就幾條,騎機車的你能怎樣.愛騎就騎,不騎拉倒!

ps : 台北市政府不答應,議員也不幫忙!
廢除禁行機車
米咖大
好心說明是好事
小弟也常常在01重機版看到你出來替大家解惑101.gif
不過別一次連續回這麼多文,會有人檢舉你佔用版面的讓了就輸了6866

一次引用多人文章教學

[ 本文章最後由 浩呆誠 於 2010-6-1 17:51 編輯 ]
原文章由 yami00222 於 2010-4-13 00:00 發表 讓了就輸了4022
可能您還沒懂我的意思唷
我是指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後方來車比自己快,那您就得讓出車道給他使用
無論任何車種
除非這是單線道,想讓也沒得讓

請依照地面標線或頭上指示牌行駛,並且注意有無禁行機車標線,其餘行駛內外都可以!

機車就是汽車(法律定義)
廢除禁行機車
原文章由 sundayy 於 2010-4-13 00:26 發表 讓了就輸了5810
奴化~怎麼會有這樣的詞出現,難道靠右行駛很困難,
一定要騎到快車道和汽車擠,等發生事故了,再來爭誰對誰錯嗎?
恐怕常常已經不會開口爭論了,所以安全駕駛才是上策,
爭這個意義真的不大。

一般道路很少有快慢車道不同速限的,尤其是市區道路!
被禁久了你當然會害怕,尤其沒接觸過像我們這種騎士!
跟者車流前進最安全!
廢除禁行機車
原文章由 bured 於 2010-4-13 00:38 發表 讓了就輸了2330
路權並不是只看時速跟輪子多寡來決定的吧
那照你這樣說,重機也可以走腳踏車道了?這不合理吧
重機車身大 行駛機車道容易造成擦撞
況且又不是全部的路段內車道都禁行機車
禁不禁行應該是看路段的車流、路寬決定的
會分道就是為了保持車流順暢及安全
如果時速到達速限就能行駛該車道的話
開車的時候前後左右都是機車,這安全嗎
騎車的時候四處都是卡車,這安全嗎?
法規會怎麼定是一定是有標準的
除非法規有嚴重瑕疵
不然遵守法規是不等同被奴化的

沒知識常識的才會說大型重型機車也可以行駛腳踏車道,腳踏車(自行車)屬於慢車
機車通通屬於汽車,只因為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綁的死死的,99-1條是解除99條限制
禁行機車道怎麼劃是地方政府的權利,四線道含10cm外的慢車道,台北市現在都改劃上兩條了,也就是只剩一條快車道加慢車道(是否能騎是你們的事)
講交通規則,你知道機車不能同車道超車嗎?
廢除禁行機車
原文章由 小文斌 於 2010-4-13 00:40 發表 讓了就輸了3254
沒有所謂的奴化政策!!
是你們一直在想奴化政策吧!!
要抗議可以...
要陳情也可以....
但是請在現階的規範內~
遵守交通規則!!

你有本事遵守來看看阿,機車不能同車道超車喔.看你一天能騎幾公里!
遵守交通規則,哈.....!
廢除禁行機車
原文章由 aids_3000kimo 於 2010-4-13 00:41 發表 讓了就輸了8104
如果你想用行車時速來拓展機車路權,那你騎到 100 公里,可以去快速道路爭看看。
如果你的車可以騎到 120 公里,可以去火車鐵軌跟火車爭看看,如果可以騎到更高,那你可以考慮去高鐵的軌道去爭看看,這兩個地方都沒有寫禁行機車~~~~讓了就輸了7466
看看你這樣子騎之後機車路權會不會增加。
不要以為時速比較快就可以跨越路權的規範,那重機隨便一台都可以跑時速 200 公里以上,怎沒看到有人騎去高速公路叫汽車讓路 ?
連被政府洗腦的字眼都出現了,看了真是無言...讓了就輸了1610
如果各車種沒有一定的行駛規則,我看台灣車禍率可能比現在嚴重許多,什麼叫做被政府洗腦...看到就覺得無言,駕照是怎麼考過的阿 ?

你的機車無法騎到50km/h?
那是否應該換車了?
廢除禁行機車
原文章由 bured 於 2010-4-13 01:25 發表 讓了就輸了8287
所以你認為台灣也該像國外走車速分流
但是就用路人的素質,台灣機車的密度來看
車速分流真的會比較好嗎?
至少我個人覺得就目前台灣的情況來看
用車種分流是OK的
政府要做的、機車族要爭的
應該是機慢車道的改善及規劃而不是"完全"開放內車道
(像台北有些路段有公車道的就不錯)
這是我的看法

交通素質建立在罰鍰金額,罰鍰高素質就好!
夜間危險就禁止婦女出門好嗎?
全世界只有台灣有禁行機車,就只有台灣的交通官員懂交通?其他國家都不懂?
隨便劃一條專用道給機車騎,機車就會感動到痛哭流涕,哈...!
廢除禁行機車
原文章由 bured 於 2010-4-13 00:52 發表 讓了就輸了2231
大哥...汽車不能走外側要怎麼停車跟右轉?
麻煩你指點一下
一搬市區道路是不會有禁行汽車
但是省道上機車道有明確的機車優先阿

你說要車種分流
內側都給汽車開,機車有1500萬輛分個外側車道不過份吧,請劃上禁行汽車!
廢除禁行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