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影子 於 2010-4-13 14:30 發表 ![讓了就輸了1792]()
那...照你的說法
速度到的暸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我改的大可以騎到120,那我不就可以上高速公路?
開車被撞還有安全氣囊跟車身保護
騎車被撞頂多人飛出去翻滾個一兩圈?,還是你自認技術很好可以閃過任何一次的車禍阿=ˇ=
遵守交通規則叫奴化,那幹麻還遵守速限?
意思:快車道速限一般都在50~70KM/H之間,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必不是慢車!
有很多人腦筋就是轉不過來,開車前面是慢車就超過去,換成前面是機車就要欺負欺壓嗎?就要趕走他嗎?
那慢車道的汽車不就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