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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新聞 <2少女躲警撞死> 大家討論的方向怎都怪怪的

只能說 台灣部分民眾理盲又濫情
原則 是偏見的另一個名字
鴿子跟狗官是個道德標準標竿  作錯一步事自然被用放大鏡 放誦
以我個人的觀點來看
因該是那兩個少女和他們的家長不對
1. 妳無照沒有戴安全帽,那這樣出是因該要自己負責
2. 家長因該要教育兒女在未滿18歲前是不能騎車,以及告知危險性
至於警察可能也有錯,沒有在第一時間內處理
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不管自己對還是錯
大部分的都會說自己沒錯,是對方的錯
那這樣以後警察看到纇似事情發生那誰還敢去抓啊
沒戴安全帽又逃逸,說真的,講難聽一點的

誰知道會不會是通緝犯才逃,X!!

台灣的法令就是警察權力太小才會這樣
出了事不管是非對錯,有牌有照的一定倒楣在先

台灣的條子要是能跟老外一樣,誰還敢喊那麼多
跑!?追到了直接把你撞倒再講
真的   現在的人都是非不分了

父母只為了自己利益立場說話   不顧真正的是非道德

連鴿子也是這樣

換個小改裝品   不影響他人   也要為了業績開單   沒品!!
不要輕易的用一句話去打破全盤的努力

回覆 1# aspa 的文章

社會大眾的觀感好奇怪!!?

明明是女孩的錯誤在先.....不過我想新聞想說明的

可能是警察有看到女孩有無車禍和見死不救這邊的橋段吧...

警察看到違規...追追追~~~看到出事....這邊恩系挖A管區....來酸= =

每次看都這樣....事情發生了...既然在一邊釐清是誰的管區...而且不是先處理現場

秩序.....讓大家看了都直搖頭.....

[ 本文章最後由 ballgame888 於 2010-3-1 15: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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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山嚴啪啪GO的東

回覆 8# 小塏 的文章

就刑法的角度來看
若沒有"故意"、"過失"是不予起訴的
警察發現車輛違規、闖臨檢站
所以在當下,追捕這個行為是可以被合理解釋的
且過程中似乎並無不當( 例如直接開槍或當街毆打嫌犯 )
在追補的過程中,當事人卻不慎被來車當場撞死
就技術來說,警方沒有問題
但警方發現當事人出了車禍卻直接離開
就這點來說…除了社會觀感普遍不佳以外,我不曉得是否造成法律上的問題
但我印像中,見死不救好像也是違法的

畢竟我才讀過2個小時的刑法,請大家不吝賜教內~~~
大家其實說錯了,應該要怪少女的父母才對,

機車8成是家人的,無照又沒戴安全帽父母6成應該知道,

偏偏知道又還讓少女騎出去,所以應該怪誰?

我個人比較偏向父母。
台灣警察是很可憐的

高中同學依民眾檢舉,去取締違規攤販

多數攤販都知難而退,想說避避風頭

就一位阿婆死都不走

同學無奈,只好開單

結果卻被民眾包圍,還找里長來理論

這件事吵回所裡,你猜結果是啥??





同學被記過,執法過當昨天新聞 &lt;2少女躲警撞死&gt; 大家討論的方向怎都怪怪的4195

因為他加所長怕惹事,就拿同學開刀

這就是可悲的台灣
1. 警察臨檢追逃跑的機車,這點沒錯。
2. 被追的機車慌張之下,亂衝亂撞,結果被貨車撞死,死了也是活該
(套蔣仲苓的名言:哪不死人?)。
3. 最倒楣的是那個 "被迫" 撞死人的貨車司機,多半會以 "應注意而未注意"
(或超速之類的) 吃上官司。
4. 警方最大的錯是出事後聰明過頭想溜掉 (平日之對比出事之無擔當)。
沒想到死者是二個花樣年華少女 (追/落跑當下絕對不會知道死者是二個少女),
這才搞大。
5. 死者只是無照駕駛,家長讓16歲少女騎車過錯不大。雖然沒大錯,但出事
只能說天地不仁萬物芻狗(哪管你是否成年,一視同仁)。四處找替罪羔羊
也是人之常情。警察平日形象過差 (千百年來都是統治者的鷹犬,
從來都是人民的對立面,形象哪好得起來?) ,這下被歹到 "落跑" 只是
千萬年累積出來的結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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