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popox564 於 2010-3-1 20:34 發表 我國法官最威了 應注意而未注意 只要這一句話就可能讓貨車司機失業、賠錢、欠錢、借錢、錢滾錢、......後面的我不敢想 最衰的大概就是司機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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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logo5566 於 2010-3-1 21:08 發表 這也不是說是非顛倒.而是法律不外乎人情! 正所謂情理法.情永遠在第一再來講理後法! 那如果死者是你親愛的妹妹或女兒呢! 我想誰都不會理性的去說自己的妹妹該死! 除非你沒人性.設身處地為人想.而不是依法論責! 另一方面被指責的警察了不起被罵一罵.沒了年終獎金而已 換成兩條人命怎麼比?怎麼比?怎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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