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 想要去家裡附近買飲料
買完之後 很開心的回家 行經路口的時候
看到有婦人違規跨越馬路
看到當下 馬上按喇叭 並且往右閃她
順勢按下剎車後 我人跟車就倒在地上 往前滑
爬起來 先看有沒有閃過對方 爬起來 看到他躺在那邊
馬上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 接著對方家屬也過來做勢要揍我
我突然不曉得怎麼講話了 心想 我自耕田 他怎麼會躺在那邊
我滑出去時 我很確定我人沒有撞到 可是車子就不知道了
接著救護車到了 先把婦人送去醫院 救護車走了之後 警察也來了
就開始做筆錄 但是我全身擦傷蠻多的 腳踝也扭傷 警察問我要不要叫救護車
我就想說先去醫院關心婦人再說 順便處理傷口 真的很痛
到醫院後 警察就先跟我做筆錄 我不管他做不做筆錄 我先問對方婦人狀況怎樣
警察跟我說 他人正在急救
我心中OS: 千萬不要有事情....
開始做筆錄 做完 對方也急救出來了 接著我開始打電話跟我爸媽和女朋友告知我出車禍
人正在醫院 對方也做完筆錄了 警察說 她處理到此為止 剩下和解或是提出告訴的部分
我們自己協調
我不曉得到底是誰錯比較多 想請問板友 責任歸屬..
對方要我賠償他住院期間的工作損失
我想 我傷成這樣 我也沒辦法工作呀 誰來賠償我?
我還得修車呢! 麻煩你們了 可以的話給我一些意見 謝謝各位![新年第二天 我出車禍啦!!5077]() ![新年第二天 我出車禍啦!!2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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