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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

31#
tearain 2009-11-30 09:05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4# p226229k 的文章

這位大哥  。我回完文就放著掃毒  然後洗澡去了然後就關機睡覺去了。
凌晨快二點,去洗澡睡覺不過份吧

而且至少  我的部份  個人認為已講的很清楚了
你後面有巔三倒四的   我就不再回應了

另外  我已經把所有的pm內容一字不減的全貼出來了
到底是那邊貼的不完整?   
只貼半段的人  沒看錯的話應該是你吧

我整串pm 就轉給大魔王了

既然你說  其實不是告我
那  我就自已從被告席上退席了。
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6955 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1093

人就一世    何不活的  多風  多雨  多雲  多月
也許辛苦些  便是  傷了  痛了  也是活著
還是做好自己就好了~!太認真就輸了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2185 建議別把這裡看的太重~會中毒太深的~這年頭低調最好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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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小信 + 5 記得換氣
shouzama3380 + 1 是啊,所以大家都潛水去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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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發文者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觸犯法律

脆弱俱樂部~
33#
sz 2009-11-30 10:40 只看這個作者
我是覺得,目前為止雙方各執一詞,OK,有一位離開證人席了,
請坐回觀眾席看後續發展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7973

至於 PM 公佈一事,因為樓主要求"公評",
我認為關鍵證物(PM)不攤開來看,要怎麼"公評"?
若 PM 當中牽涉很私人的資料那當然 OOXX 代過,
如果是討論內容,那有何不能公開的呢? 難道會心虛?
若要講禮貌,第一時間(7#)他就問能不能公開 PM 了,沒見到你回應,
然後又說公開 PM 沒先問過你沒禮貌,那你不回應就很有禮貌囉? 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6499
這點我認為你沒有責怪他的立場 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3152

下一位證人要列席了嗎? 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235

回覆 1# p226229k 的文章

OK....你講完了對吧!

讓你暢所欲言,近1天時間..
都說一些了無新意,
一樣的東西一直Repeat

此篇之後你還要追加指控跟說法
通通視為你在硬凹,

特別注意瞜..

接下來換我...這24小時內
請你不要,急著跳出來插我的嘴..

我講完~再輪到你..
既然要君子之辯,那請你尊重..
我叫金三順:「去愛吧,就像明天是世界末日一樣!」
Abrahanese Recordation BLOG
首先一個討論串~要有價值,夠成的要素應該要具備幾點:
1.討論上的互動
(激盪出遇強則強的火花)
2.技術與經驗的分享
(真材實料.肚裡有貨)
3.知識的壘加
(精準正確的條件下去討論)

舉一個,我最近討論碰到的為例檔車會出的問題一問
在這各討論串中,除了討論的雙方有所得外,願意詳讀的車友肯定也是獲益良多
但在這串討論中,出現了汙滅.貶低~說雞蛋裡挑骨頭~說我什麼都不懂
甚至僵化的腦袋,朽木不可雕也

這些話都往我招呼,但我有沒跟你一樣,來哭天喊地討公道呢?
引用於此

一開始manofmen在#8,所講的是"空洞.籠統.像氣球一樣吹很大,但裡面是空的"
但是到#20的時候,裡面的料餡就有可看性,有實質內容跟分享了~不是嗎?

而我在#25針對他所說的錯誤,做解析跟圖文分享引用於此,讓他服氣..
自己要拿出真本事來服眾,情緒控管好,
才能讓本來一個看似嘴砲的討論變的有內容,
如果一不如你的意,就污衊為"惡質車友",就要來評理討公道,

完全不檢討自己,只不斷用一廂情願的看法假想成事實,
去放大別人如何的虧欠你,且經常用命令式的口語
要大家照你的方式做,這是一個成年且成熟的人
做事情的方法跟態度嗎?


下一篇,來進入主題來探討~你說過的話....
PS.不同顏色的字可連結,引用原文

[ 本文章最後由 abrahamese 於 2009-11-30 11: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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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VIII + 5 字字珠璣
shouzama3380 + 5 言之有理,請繼續 :D
vmax + 5 旁門左道不會因強詞奪理而變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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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旁觀者身分來說好了

其實兩邊人馬已經到''不對盤''的地步了
不用期待他們會合好 就算哪邊低頭 也只是暫時的
真要處理?我看雪球只會越滾越大而已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 收起 理由
海力量 + 1 最近大樓一直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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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2013/03/04起 全面嚴格抓取版面要求PM文章
包含福利社   僅廠商區除外
違者將獲得警告一支與刪文處理
原文章由 p226229k 於 2009-11-30 04:29 發表 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4392
沒關係  因為字太多  老實說我有時候也會看錯或沒看到

我有想過要把他們通通找來面對面聊阿  我之前PM過了  回覆也打過了

可是他們沒回應我耶.... 沒下文  不是我不找  是他們不給我找= ="

回覆 22# XIAN 的文章

感謝你的回文  因為這類車友似乎滿多的  所以想在這裡問一問大家

問問幹部 問問版主校長們該怎麼解決

建議你多找幾個有說服力的...
敗就敗在這裡是個人人能註冊的地方
要是今天他不爽給你註冊的話也不會有那麼多人光看不回了!
這麼不高興的話怎不趁版聚的時候出來聊聊,
看看是不是能解開一些誤會
或是多講兩句就當申冤也好!
光在那裡附議...實在不怎麼光明磊落
就像前兩天我講的!
別當個打群架時在後面偷踹人的鱉三
下一個目標~~美麗的蘭嶼
38#
sz 2009-11-30 12:11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6# 愛車之竿 的文章

NO,NO...
重點不是這個,現在由協調會談判破裂(雙方無交集),
改進法院由陪審團聽取證言,依雙方證詞來判定
誰對誰錯,誰理性討論誰意氣用事,這樣的判決結果
是樓主所追求的(大家來評評理),即使結果不如他意,
也希望他能欣然接受(或者再提出上訴?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1572 )

陪審團只針對證言的合理性、合適性作判定,
要判定,當然以"說詞內容"為準,臆測他人言詞的涵義
不列入評判(畢竟你要怎麼解讀都是你自己在講),
證人可以繼續 各位版主 校長 以及各位車友 請評評理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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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VIII + 5 解說詳細阿...多學習中!
tearain + 5 嗯。這司儀兼程序官非你莫屬了。 ...
abrahamese + 5 好的~那我繼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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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寫文章~發表,基本該具備的條件有:
1.不得抄襲模仿
(智慧財產權規範)
2.接受讀者評論
(兩面的評價)
3.合乎情理
(正常思考邏輯)
但是他的文章具備嗎!!!!!!!!!!??????

在...檢驗別人之前...
我也為自己說過的話,先拿出來檢驗...
多情男生...多傷男人
一文中,我發的回覆,一共有5次
1.#19
2.#21
3.#50
4.#55
5.#62

原PO主文開頭就提出"以下內容  是真? 是假?"
叫大家來猜是不是真實故事。


在#19,提出了兩篇他過去的文章的引用,來針對他真假的問題
表示意見與看法。

在#21,更具體提出文章重點應該放在本質與內涵,除非他撲的這各梗
是有關故事結局。

在#50,明確的指出,文章內容背離現實的~不合理性,也就是
違反了~文章基本條件的第3.~合乎情理

在#55,我在09 9/17 16:00剛登入的時候,收到了他兩篇11:38跟39分的PM
此時我看過後,來到此文,
發現狗爸以在15:38的時後對他的連續回文,違反版規做出刪文,留下回我的..
於是我在16:26分的時候看過他PM跟版上內容後,回文在版上

此時跟我發文的同樣時間16:26,他就到校長室投訴狗爸跟我。
這樣的時間差,證明我根本不知道,擊鼓聲冤~狀告校長室。
也證明我,
的回文並不是因為他被"禁言而回",當我發現後

回到#55篇修改加註"糟糕大大~您嚴重違反版規~被禁言沒故事看了!"
而其他內容一樣在敘述,文章的"不合理性"與他說法的"矛盾處"
他的回覆不具備,第2.接受讀者評論~與~文章基本條件的第3.~合乎情理

在#62,單純的不希望他虎頭蛇尾,請他把文章繼續講完...


請問~我的所有文章中....
1.有用~羞辱.謾罵他?
2.不合邏輯的,無理的亂講~嘴砲他?




於是~他的投訴~給的他回覆是!!!!!
http://forum.jorsindo.com/viewth ... omuid=23#pid1190746

關於你說指稱的"惡意評擊",
我想只是因為,沒有如你所願的說:"趕快發~趕快發吧",把你捧的高高的....

當自己看似被擁待,看不到自己缺點時,那是危險的開始!!!
就算~不同的聲音,小如一根眼睫毛般的刺,遠比一根針頭~還~刺眼....

如果你不願意別人提出看法,只希望別人高聲擁待你
你大可開各BLOG放你杜撰的小說,我不會無聊到如你提出的猜真假遊戲
去那裡留言,你更可以當王,
不贊同你的通通刪的一乾二淨..
連續回文1萬篇也沒人,處份你..

這是我唯一可以給你的建議!!!!!!!!!

------------------分
我自己也發表過很多文章,不管是教學還是學術論文
敢發表,就是要做足準備,
勇於接受大家的評論與檢驗
虛心接受與改進,才是一個"攥寫者"
該有的態度,才會有人支持你

如果你沒有這各胸襟,那就不用發表了...
自己看的爽.開心~沒人會檢驗你


下篇來探討,你對別人~說過的話...

[ 本文章最後由 abrahamese 於 2009-11-30 13: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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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量 + 5 加油加油
shouzama3380 + 5 合情合理,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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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金三順:「去愛吧,就像明天是世界末日一樣!」
Abrahanese Recordation BLOG
總之就是他能打言情小說!
我們看的人只能鼓掌叫好
好像他打個故事很偉大一樣
怪了~這是討論版耶
如果要當自己發的文章是聖旨的話就到自己的BLOG去發
版規又沒規定看到言情小說不鼓掌叫好要刪ID....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裡叫做部落格不叫討論版
討論是有來有往的!
不是單方面說了算
動員戡亂時期已經在民國八十年第一次修憲的時候就終止了
台灣也在民國七十六年就已經解嚴了!
為啥不能發表自己的疑問與言論?
如果無法受人檢視的話那可以別發文,也沒人想要看
用你自己的話來塗你自己的臉...不高興可以別理亞柏
不必爭得面紅耳赤
結果都是你先到校長室開槍!
那....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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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359635 + 5 一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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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目標~~美麗的蘭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