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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人砸車打傷!!

来源: simontheevil 2009-11-3 23:3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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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朋友口述):朋友開車(FOCUS)載妻子跟兩個小朋友從公館要往新店的路上,發現後面有一台BMW在他後方閃來閃去,對方可能認為我朋友要跟他拼車...後來開車到景美橋上時對方直接把車擋在我朋友車前面,接著一個人從駕駛座拿著甩棒下車,之後就是一陣猛打,駕駛座跟後座左邊的擋風玻璃被打碎,前擋雨刷損毀彎曲,倒車燈損毀,我朋友左手手臂跟脖子被玻璃劃傷,左邊肩膀被甩棒擊中,臨走前還放話"殺你全家""我是竹聯幫的"...

事後朋友報警處理,警方只登記車牌號碼(對方的),駕駛人特徵以及拍照存證,並且表示如果打算提告要到警局作筆錄才會備案,
也沒有開三聯單就走了

之後載我朋友去醫院開驗傷單,並且詢問認識的警察依現有的證據能如何處理
結果如下:1.握有對方的車牌號碼,但是沒辦法查詢車主姓名,電話,地址(職業道德?)
               2.因為我朋友已經成家立業有小孩了,他擔心若真的是幫派份子,家人會有危險(平常車都是她老婆在開),所以提告暫時不考慮,因為提告或是私下和解都會留下雙方的基本資料
         3.依照目前現有證據,能否找到車主?(車牌號碼,汽車顏色,廠牌,駕駛人特徵以及路口監視錄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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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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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er0918 2009-11-3 23:55 只看這個作者
建議直接找水果爆料......
警察要有壓力才會辦案...........
不然都是吃案.......

不過如果怕節外生枝的話......
只好自認倒霉......
可是下次就不知道誰要倒霉了........
3. 簽名檔圖寬不超過455px寬,高度不超過145px,太大很影響閱讀人視覺感受。
1.除非有認識的警察..不然警察是不會把對方的資料給你的
如果亂給..現在新聞一定整天有人在自家被揍或被殺

2.對方若真是幫派份子....不管是提告還和解
警察在的時候他們一定不會怎麼樣
但不可能有警察天天保護
哪天在路上又遇到甚至直接去他家
會更慘...
(這件事最棘手的就是這部分..大部分的人遇到這個可能都會選擇忍耐)

3.要找到車主絕對可以
(除非他開的是贓車或變造車牌)
但重點是找到之後要如何處理
一般善良老百姓是沒辦法跟這些人講什麼道理的
也經不起接二連三的傷害

以上是最保守的做法...自認倒楣
但前提是你朋友能嚥得下這口氣

當然
如果你朋友有認識的警察人員就請他們幫忙
再寫封陳情書去給市長和警察局長
或許真的無法拿回賠償
但那家伙以後鐵定被黑白二道的找碴

[ 本文章最後由 阿魯米 於 2009-11-4 00:30 編輯 ]

回覆 3# 阿魯米 的文章

問認識的警察,結果也是不能查
理由:1.怕原車主報失竊說車子被偷不是他做的
     2.警方的電腦只要查詢過都會有記錄,一般警方沒辦法將資料提共給民眾,即使是認識的,就算給了,上頭查下來如果查到是警方主動提共資料給民眾,會不好過...
        3.我朋友怕家人有危險,目前雖然有請人去查,但是盡量以不訴諸暴力為主,況且還不確定對方是否為幫派份子,怕找錯人...不然我認識幾位有在混的個性其實都不算太差.

回覆 4# simontheevil 的文章

沒錯...這些是原因
但認識的警察不給
最主要是他怕你們私底下去報復
擔心你們會因此受到傷害
越是好的朋友他更不可能給你
而且不管有沒有找錯人
只要私底下去了
那大家都會知道是警察那邊洩漏的(用跟蹤當藉口似乎已經不管用了)
所以為了大家好...還是不會把資料外流
這點我剛剛回文到是沒想到朋友被人砸車打傷!!4795

有認識的後台也有請人去查了
只要你們不要太強硬(一過去就罵三字經亮武器之類的)
應該都是能和平解決的

不過既然你有認識圈內人
如果只是單純想給他教訓
就請他們放消息出去
說有自稱竹聯幫的在路上打路人鬧事
如果他真的是竹聯的...他回去會被修理(小弟亂鬧事還報名號是會害到老大的)
萬一他不是...那就祈禱警察比黑色份子更先找到他....

[ 本文章最後由 阿魯米 於 2009-11-4 01:14 編輯 ]
6#
mp5a4 2009-11-4 01:17 只看這個作者
板大有認識在保險公司上班的嗎?
我記得他們應該可以追查車子的資料
給你參考看看....
去小惡魔發一篇文章然後小小加油添醋一下!
馬上就會上新聞了!!
8#
aquaqu 2009-11-4 14:17 只看這個作者
警察沒開三聯單就是吃案了
建議快點請警察補三聯單吧
這樣警察才會介入辦案
至於你朋友不想提告也  那他想和解嗎?
那也是要透過正常管道(警察)來和解吧
除非你們也有認識的黑道 然後讓他們黑道雙方去喬怎麼解決(賠償)
這樣私下查出來有什麼意義呢?朋友被人砸車打傷!!2833
我建議提告 對方除了傷害你朋友的罪刑 外加恐嚇罪
不用怕 你越怕對方就越吃定你們了
另外再找高階警官法官檢察官民代這類的朋友來關切警方辦案的進展
NEX的大置物箱與寬敞的前腳踏板是COSTCO好市多的最佳良伴!
9#
aquaqu 2009-11-4 17:49 只看這個作者
補充一下
傷害罪屬告訴乃論 也就是需要你朋友提告 不提告就和解
但是恐嚇罪是公訴罪(這跟和解無關 是一定要查辦到底的)
你說臨走前對方還放話"殺你全家""我是竹聯幫的"...
這已經構成恐嚇罪了----不管你朋友是否要提告 光憑恐嚇這點警察就一定要開三聯單了
記得之前余天選立委 他的手下恐嚇某藝人里長
此恐嚇事件爆發後那位藝人里長也想息事寧人不予追究
但問題是恐嚇罪乃屬公訴罪 一旦發生就必須辦案查明真相與受害人提告意願無關
所以後來演變成余天助理所犯下恐嚇罪被訂了罪
所以警察知道妳朋友被恐嚇 這就是吃案了
吃案是很常見的 不足為奇
警察也常會跟被後人搓湯圓希望被害人別鬧大(這樣案子就吃下來了)
主要還是看你朋友的態度
只要你朋友不想被白白挨打
這樣警察接下來是不敢吃案的
關於傷害罪恐嚇罪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62002895
相關資訊很多 你們也可以自己查詢一下
若以後發生在自已身上
也可以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
只能說不要姑息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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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三聯單?這有點扯...有時恐嚇氣不過跟家庭間真的需要衡量一下...
找民代或是立委看看好了...選舉要到了...應該會很多人幫你...不管藍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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