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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改的 終究要還

晚上十幾台出遊+視覺系車...
在別人眼裡大概會認為"飆仔"或"屁踏辣"之類的吧出來改的 終究要還3462
原文由 alex76516 於 2009-7-6 06:10 發表


重點是這句阿



你所謂的這裡,就是指小老婆對吧?
所謂叫你爬文,就是爬文,真的不懂在問,難道你對這點有疑問?(我可沒說你沒爬文)。

說到風涼話我就更想笑了,若你發表的文章有建設性,或是改裝文分享,有人敢說風涼話
我保證你不用回覆那位說風涼話的,就會有人聲援你,幫你砲回去。

新手問問題一定被嘴砲,亦或是被刪文?為何不想想事出必有因?
我新手時期發文沒被砲過,也沒被刪文過,正因為我懂得爬文
在發問前,先搜尋一下有無相關文章,在發表前,先查詢一下相關版規
若你這些都做到了,還是被刪文、嘴砲,麻煩你告訴我是誰嘴砲,誰在刪文
小老婆車友會就事論事,而不是偏談版主亦或是新手。

公道自在人心,有理不怕站不住腳,事出必有因,凡事先自己想想。


好啦~我就沒有被刪過文...是阿~爬文的事情早在很久以前都爬差不多了.每天上來只是看新文
我發過的文也沒有人炮我!只是看到樓主還有剛開始某些回答忽然有點感慨...不過後來的回覆是還不錯
或許我說的誇張~不過我相信也不少人爬過文卻不是他要的~問問題又有人較他爬文~

[ 本文最後由 aa13570 於 2009-7-6 12:07 編輯 ]
這篇的重點在於??
自己要改怪誰?而且你說十幾台~
會不會是飆車族?又是視覺系的更明顯~你要怎讓警察判斷?
自己如果是全車原廠會有人刁你?
自己多想想

這篇唯一有用的應該是最後一個問句八~
但這裡不是奇摩知識~
話說最近不是有一個VJR的廣告

主角還拉另外一台說"你看這一台有改嗎?"出來改的 終究要還5366

敬人之車,人必敬你/是"應"該不是"因"該
這邊進去看18條吧
http://202.39.131.142/web_law/At ... 裁罰基準表.doc
上面還是有機器腳踏車的罰款
有拍照魚眼很明顯~申述只能試試看~成功率看來滿低的
.....
.....
#33
我相信會來這個論壇90%up都有改車多多少少而已

大家一直在討論怎樣改才能更好並且不影響他人!

法規是死的~或許在這裡怎麼努力都沒用~沒有誰要怪誰

如果因為法規跟執勤就讓這麼多人說「台灣就是這樣」「要改車怪誰」

我個人認為大家都這麼沒有凝聚力~那還討論改車有什麼用?

[ 本文最後由 aa13570 於 2009-7-6 13:14 編輯 ]
原文由 s203212 於 2009-7-6 12:47 發表
這篇的重點在於??
自己要改怪誰?而且你說十幾台~
會不會是飆車族?又是視覺系的更明顯~你要怎讓警察判斷?
自己如果是全車原廠會有人刁你?
自己多想想

這篇唯一有用的應該是最後一個問句八~
但這裡不是奇摩知識~



原廠?  改裝?  那又怎樣?

你不需要   不代表別人不需要   

我車上沒所謂的視覺系東西  更 不想變成電子花車


所以我只針對我被開魚眼這問題

改裝魚眼只是對夜間騎乘更加安全,而又不危害到大家

PO此篇文章我又怪誰?    我只說這裡是台灣  就是如此悲哀

不要人家問個問題   就說把這裡當作知識家   

醒醒吧   整天只會嘴砲  有什麼用?
18條: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
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
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正常來說不會有人單改魚眼,一定是有改HID,所以也就是電系設備的變更
看起來開這條是合情合理的(波麗士的立場上),感覺上要申訴成功應該頗為困難出來改的 終究要還5460
不曉得你們是不是有態度不良的問題,波麗士的業績無關罰單的金額,都是以件來算
,每件抽$50(新聞有說),所以大部分跟波麗士好好說,通常都會開的比較低,
我想你們其中應該有人跟波麗士據理力爭吧.......那是沒用的,只會造成反效果而已,
沒辦法,在台灣改裝族是很難生存的,就認了吧!!!
其實我一直一直一直搞不懂...改定位小燈為什麼要被罰呢??
兩顆T10隨便買都有..
裝起來簡便省事
沒有妨礙到交通  沒有妨礙到別人  
這樣還要罰  真的很奇怪  我也搞不太懂台灣的法律是怎麼樣
公車遊覽車油罐車大卡車大貨車哪個不是這樣花花綠綠的??
說白話異點
很多建築物的外觀
也貼滿一堆LED燈   還七彩霓虹燈 什麼顏色都有
行使過去難道不會引想交通??
那過聖誕節大家在窗台門口裝聖誕燈..
也一樣花花綠綠的  還會閃
這樣是不是也會影響用路車安全??
法律是由智商不完全的人類們創造的
也是不完全的東西!!
速度不是一切,順順感受世界風的流動

才是最舒適的騎士人生

回覆 #38 drnh3883 的文章

原文由 drnh3883 於 2009-7-6 14:41 發表
其實我一直一直一直搞不懂...改定位小燈為什麼要被罰呢??
兩顆T10隨便買都有..
裝起來簡便省事
沒有妨礙到交通  沒有妨礙到別人  
這樣還要罰  真的很奇怪  我也搞不太懂台灣的法律是怎麼樣
公車遊覽車油罐車大卡車大貨車哪個不是這樣花花綠綠的??
說白話異點
很多建築物的外觀
也貼滿一堆LED燈   還七彩霓虹燈 什麼顏色都有
行使過去難道不會引想交通??
那過聖誕節大家在窗台門口裝聖誕燈..
也一樣花花綠綠的  還會閃
這樣是不是也會影響用路車安全??
法律是由智商不完全的人類們創造的
也是不完全的東西!!

所以說以後大家車子都換T10爆閃燈就好啦~最好是爆亮閃爍的,夠帥又不會影響交通,超棒的出來改的 終究要還5234

[ 本文最後由 knifer136 於 2009-7-6 15: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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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凱旋門內,紀律栓住了時間;門外的世界,只是茶餘飯後的休閒。

回覆 #38 drnh3883 的文章

1.超閃超亮最好都不會妨礙到交通.妨礙到別人

2.公車.遊覽車.油罐車.大卡車.大貨車
它們的燈都是指示燈  車那麼大沒有指示燈你晚上會容易注意到它的存在嗎?
有些燈號也是代表它們的速度
(我記得前陣子的文章裡有一篇有說的蠻詳細的 還是要請你爬文出來改的 終究要還1854  標題好像也是改燈的問題)

3.問題在於它們在路邊又不會動 你的注意力不轉移什麼事都沒有

4.沒有人能夠說法規是完整的 但你得體悟到修法的現實問題
多點.多看.多爬文
要捅就捅吧 反正我就是閒 更何況不長眼的人多的是

要享受過程
心靜則眼澄明
一個人的燦爛 兩個人的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