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mydark 於 2009-4-1 22:06 發表
說話不要那麼酸好不好......
而且我也沒看到那篇裡面有任何的提告字眼啊.....
屁股看起來感覺不錯
車好像很高又瘦?
酸又如何...
你現在看到的那是原PO改過了!
早在今天凌晨3點10分左右跟本不是現在PO的
當初PO出的還有下列文字
下列引用自我半夜3點11分13秒跟某大MSN聊天對話的內容
當然對一樣喜歡機車的,也是有共同感如果只是在一旁觀看,或提出疑問,
我們也會很樂意回答但由於我們有對公司商品有商業保密責任所以對情報洩露嚴重的拍照我們無法同意,
因為那樣的行為,就有可能造成我們失去工作 當然或許你認為,
你的拍照並公佈的行為沒有違法不過因為你拍照(行為),
而有造成他人失去工作 (損失) 還是可以請求民事賠償這點雖然不是我們希望的,
但為了生活還是要某些行動
[ 本文最後由 agtr35 於 2009-4-2 03:3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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