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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罰單逾期未繳 不再加倍罰

来源: 709324 2009-3-28 13:3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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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罰單逾期未繳 不再加倍罰
更新日期:2009/03/28 02:57 劉尚昀、黃如萍/台北報導
交通違規罰款逾期未繳,未來不會再加倍重罰了!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日猛批此規定「違憲」兼「搶錢」,把駕駛人當冤大頭;交通部長毛治國坦承,母法的確未授權逾期繳款加倍,交通部會立即檢討,並盡速修正。


管碧玲昨日上午於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劉兆玄時表示,民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逾期未繳罰鍰,罰鍰將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加倍,該規定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她強調,大法官釋字第四二三號解釋文,即表示法律是要處罰違法行為情節,不是要處罰遲繳行為,若以遲繳為由加倍罰鍰,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她拿出數據證明,政府今年因逾期繳款,而要求人民增加的罰鍰,約達新台幣卅六億到四十二餘億元,根本就跟搶錢沒兩樣;並當場建議逾期滯納金最高不得超過所得稅稅率二○%,並要求過渡期也要妥善處理。


劉兆玄答詢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授權行政機關訂裁罰基準,但不包括若逾期繳交,罰鍰要加倍或要處以最高罰鍰規定,只有情節重大方可決定裁罰,當場責成交部檢討。


交通部路政司長祁文中指出,為苦民所苦,逾期未繳的罰款,四個級距及裁罰金額都將考慮縮小,交通部下周將邀集相關單位進行細部討論。他表示,交通違規罰單未在期限內繳納,依期限分級處罰,並無違憲,八十九年七月廿七日大法官作成五一一號解釋,管碧玲引用的大法官解釋為規費法有關滯納金規定,兩者不同。


交通部將先協調執法單位,微罪不舉,並加強宣導籲罰單應如期繳納;同時,交通部也將一併檢討罰款逾期未繳的罰金級距及金額縮小。


來自於今天3/28的yahoo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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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 ☆不亂花錢的不時尚☆時尚的不放心☆ 放心的不能看。
★總結:說的很直接★

網友回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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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車神 2009-3-28 13:44 只看這個作者
微罪不舉....警察真的會做到這種地步? 話說昨天我再市民大道看到一隻超翹館...

管口已經到達跟方向燈同樣高度的位置 警察抓過去 看個身分證就放他走了....

大執法或許引起很多人的反彈...但是違規的還是要抓吧....不然其他的人權益何在...

那台車是新勁戰...一看就知道不是原場管...排氣口也沒下修
3#
sdryo 2009-3-28 18:28 只看這個作者
搞不好那個人是有力人士或相關的人
現在議員助理就很大了勒..
朋友酒駕被攔
找議員助理來講一下就放掉了
這社會..唉...
EVO 8真是一台窮人家的好車阿...GRF STI的內裝.品質真是大提昇

回覆 #2 車神 的文章

只要你爸是立委就算把排氣管拆掉騎車警察要開你還要三思...

這社會本來就這樣

我,住在凱旋門內,紀律栓住了時間;門外的世界,只是茶餘飯後的休閒。

回覆 #4 knifer136 的文章

其實不用你爸是立委~

鄰居的朋友的阿姨的叔叔....什麼遠房親戚...

只要認識立委多半都...

不認識的就吃罰單兼被刁~違規罰單逾期未繳 不再加倍罰2491

認識的都談笑風聲兼打哈哈~

台灣...違規罰單逾期未繳 不再加倍罰8643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現實,我們不接受也不行~
在台灣 出門遇到警察就看你後面背的那座山 夠不夠力  夠力錯的都能當作沒看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