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

原文由 caunick 於 2009-3-26 23:09 發表
改裝管並非違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六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看到沒有!除非影響到行車安全不然不算違法!

還有
現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四、本項設備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並列為檢驗項目
         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


如何!趕快列印下來放在身上!
如有警察刁難要開違法改裝罰單就將條例給他念一遍!



哈哈!這篇好用!!趕快COPY下來!~

我是覺得既然要抓顏射的翹管~少說也要一段時間的勸導期,讓人有時間去換回原廠館或排氣口下切~

希望最近假如有被警察伯伯攔下來~就大發慈悲勸導我們 一下開罰單就先暫且不要吧!!這樣我們口氣也會很好低~
自家用  二輪: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t77802202000&book=19
6000元很貴?? 重點不是在這裡
我昨天就有問過環保署7樓空保處的同仁
他們非常驚訝居然用背景噪音10dB來作為測量機車噪音的標準
背景噪音應適用於像住家投訴隔壁鄰居太吵 那時才做背景噪音的測量
機車還是該用噪音管制法測量使用中車輛標準 測的是原地噪音 也就是怠速
就算不合格 罰款也就1800~3600 罰6000跟本亂來
但是為什麼他又可以罰你6000勒? 因為三合一這招太賤了 超級高招
可以監理站人員當舉發人、環保局測量音量、警察當第三方證人
結果就是背景噪音10dB可以成立 環保署同仁還很佩服他們搶錢的腦袋勒
說牠們腦經動的真快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2115

藍藍仔有上過周老師的課應該也知道是測原地噪音才對 如果你有認真聽課的話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1364

[ 本文最後由 loveboa4ever 於 2009-3-26 23:47 編輯 ]
33#
agtr35 2009-3-26 23:48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神經 於 2009-3-26 23:15 發表

先撇開排氣管~改裝避震+制動力....這樣驗車也不會過..我很傻眼


再次感謝台端來信詢問!

請台端參閱25樓!
『感謝台端來信詢問!
政府立法單位尚未修法成立汽機車改裝檢驗辦法。
故未開放民間任何廠商進行合法改裝,因此目前尚未開放任何監理所進行改裝合法檢驗部分。謝謝!』

因近日排氣管一案導致眾家撻伐,本"偽"部正努力等此"熱炒"冷卻下來,好繼續安安靜靜等待政府立法單位之專業人員討論、訂定出相關詳細法則!
故台端所提出之改裝避震器、制動力(改裝碟式煞車卡鉗、機動車輛鼓式煞車改碟式煞車、加大煞車碟盤...等)本"偽"部,正等待交通立法委員討論出詳細規則立法。
因此建請台端等待立法通過,以上。
感謝台端來信!

以上純屬...惡搞...但與事實也相距不遠...台端請張大眼睛眼關16面以保障自身安全!

回覆 #29 神經 的文章

改煞車跟碟盤並不會被叼喔,
我當初去監理站驗車的時候,
監理站人員跟陪邊的交警都沒有叼我的NISSIN和260碟盤,
所以我想應該是不用擔心的。
原文由 takuma0523 於 2009-3-26 20:06 發表
奇怪
那群"廣大過半數"某陣營立委與議員都在乾領薪水嗎?
擺老叫不動~還是沒啥利益就懶了


有同感
都是龜孫子,只要上面規定下面悶不吭聲一群怕死的

直到事情嚴重才會出來道歉不然就是溜煙看不見=.=

至於3樓說噪音罰6000搶劫,你未闔不想想住在大馬路旁邊的住家
要是你剛好睡在最靠馬路的那邊房間 門窗隔音又不好,一兩台騎過去吵到你睡覺看你會不會爽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8309
專職被電腦修理,閒暇愛拍妹,CS 15年的自走肉靶

回覆 #35 a7404855 的文章

我常常被嚇到!!晚上改管的超級吵!

我不反對改裝~但是要在不影響它人下來才玩吧~

我本身也有改管~不過跟原廠一樣安靜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4232

回覆 #32 loveboa4ever 的文章

有阿...所以他以背景音量我整個傻眼阿...

我記得上課他說只能測原地怠速音量...看新聞原地中住灌底音量...整個無言

我在想警察有權觸碰你的車跟車體嗎.....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5390
麻煩各位發文前,請先檢查是否符合站(版)規!
38#
sz 2009-3-27 15:54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神經 於 2009-3-26 18:59 發表
我有個疑問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6232 雖然魚眼還未被刁難
昨晚我有跟警察大人討論過
只要你有裝HID就要去監理所驗車
這個非色地帶還是很模糊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96
有比較瞭解的大大們...可以說明一下麼

現在去驗,幾乎都會驗不過吧,
一些鎖碎的資料要求的太多了 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9115

話說回來,有個很奇怪的現象,一些改翹管的喜歡嚷嚷:
噪音、烏賊車也很嚴重啦,怎麼不先抓?專找顏射管開刀?
我說...事情有先來後到吧,只要輿論繼續吵,早晚輪到
它們被開刀,這樣你也爽、我也爽,所以不要吵不公平,
誰教顏射讓人反彈較大,所以先開刀 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9513

以此類推,如果一些打死人不償命的光砲(直上HID)繼續在
路上囂張,早晚輪到 HID 被開刀,順道拖一堆 HID 有裝魚眼的人一起陪葬,
沒關係嘛,都不要考慮別人嘛,反正要死大家一起死 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3410
39#
mydark 2009-3-27 17:34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5 agtr35 的文章

你說話好官腔啊啊啊........


某樓說噪音罰6000太貴?
好啊 那3000+3堂道安講習
(話說我家附近的某車 不知道是管破還引擎聲 管到底也沒它大聲= ="完全被蓋過)


祈禱
有更明確的法規
讓大家放下心中的"大"石(特別是北部車友........)
多點.多看.多爬文
要捅就捅吧 反正我就是閒 更何況不長眼的人多的是

要享受過程
心靜則眼澄明
一個人的燦爛 兩個人的璀璨
政府一直執意什麼都要合法、合法

今天我們為了其他人的路權考量以及合法因素

因為裝了HID 所以又跑去裝了魚眼

但當我們要尋求正當路徑取得合法的改裝證明

卻百般刁難我們這或那的

這不讓我們這些守法的民眾感到失望才有鬼北市針對排氣管法規記者會8085
~.極速的冷靜.奔馳的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