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藍仔~我昨天晚上也有投書交通部
只是因昨天怒氣衝天,一時之下直接寫出
可能不太好~但當投書時的心情是相同的~!!
[以下是我昨天晚上寄的陳情信]
主旨:機車改裝排氣管罰責之事
意見:親愛的交通部,您好
本人對於取締機車改裝排氣有相當大質疑
因改裝排氣管風氣盛行使得排氣管噪音與翹度太誇張
當初制定此項法令時只制定排氣管尾管續朝向後方,制定噪音與翹度
現在交通部公路總局又擬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訂「排氣管須維持水平」
請問有哪輛市售車種可達到” 須維持水平”之標準
且就算改裝翹管者,每支翹管高度不同,排氣噴射範圍不同,噪音也不同
目前取締標準為”排氣管需低於大排最低高度”,則已有市售車已超過標準
在台灣機車改車市場,賣者無罪且無送檢,使得不知情車主購入安裝
如今法令這樣的制定,使我們手法改裝者大為不服
雖然取締噪音,本人贊同,但並非是有翹度有聲音就認定是違法
在制定法令時,希望交通部公路總局是以嚴重者危害到其他人為準
在取締部分者,須以有事前教育訓練且官方認證,勿因為個人看法則開罰為準
不因我改裝在合理範圍就得接收罰單,不適當不適合的量測標準
對於我們守法者來說,都是不公平的待遇
在制定法令前,請先觀察路上行車以及市售改裝品
而不使我們因無明確規範就得接受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