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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2009/02/23 11:00AM 左右在高縣燕巢義大醫院門口車禍目擊者

原文由 gueet 於 2009-2-24 09:41 發表


他闖紅燈在先,證據勒??
無照出事一定錯???頂多只是開一張罰單而已
那警察也真不會看事情看情況??那他就是沒依法行政囉
無照了就錯再先了嘛<==(那是站在道德面來看)請不要有對方無照駕駛你一定站得住腳的想法
開版大還是趕快去找證據,最好是有監視器的錄影影像,不然光有證人不見得夠力


無照本來就是錯了在先....哪來無照不一定就錯再先了??求 2009/02/23 11:00AM 左右在高縣燕巢義大醫院門口車禍目擊者9127
那駕照的定義是啥....合法駕駛上路的權利嘛!!
沒有駕照上路...這本來就是違法了....
講難聽一點,就是根本沒有資格學人騎車上路...會騎又怎樣...沒資格就是沒資格...
都沒有騎車上路的資格了....還上路....在上路的那一刻就已經是很大的錯了....
換句話說..."沒有駕照的人...此時此刻本來就不應該"騎車"出現在路口了",更何況還違規跟人發生事故....

是能靠哪一個立足點來跟人談判路權對錯...??

[ 本文最後由 Kamitsuki 於 2009-2-24 15:14 編輯 ]
那邊照理說應該有學校的保全在那路口附近
或許會有喵到可以去問問~

不過那附近
真的沒監視器阿???
這樣....很冤耶求 2009/02/23 11:00AM 左右在高縣燕巢義大醫院門口車禍目擊者5266

[ 本文最後由 B.J.0112 於 2009-2-24 15:32 編輯 ]
23#
阿勳 2009-2-24 17:14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knifer136 於 2009-2-24 11:00 AM 發表
現在想各賠各的就好,太煩了,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昨天去展示中心估5000,還算可以接受,算我倒楣吧!

重點是接下來的程序有沒有人可以說個大概...

最後補充,在台灣車禍受傷最大,大車賠小車,小車賠行人,違不違規不重要了,唉....



不會吧...修起來就是我車一半的錢囉........

在台灣喔,警察只負責幫你蒐證,誰錯就先開單~
其它的事項一概不負責...

如果要提告的話就只能找證人or物證...

我到現在還沒找到那台在對向綠燈左轉不禮讓直行機慢車的淺紫色Euro Carens....

沒記下車牌真是我的痛..........
ADDRESS持續土炮惡搞中?!


小AV逐漸痛車向??

回覆 #23 B.J.0112 的文章

有警衛室,但是那個角度警衛只會觀賞到車禍但是看不到號誌,不過如果以行車動向來看的話是可以判定對方闖紅燈...

反正現在就很囧,很後悔前一天晚上沒幫手機充電而隔天不能帶手機來錄音,很後悔只有記對方車排沒有記目擊者車牌,雖然目擊者不一定會幫我作證...

唉...我想裝那種安全帽上的攝影機...可以檢舉違規和證明清白...無奈阿

我,住在凱旋門內,紀律栓住了時間;門外的世界,只是茶餘飯後的休閒。
25#
gueet 2009-2-24 23:32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Kamitsuki 於 2009-2-24 14:46 發表


無照本來就是錯了在先....哪來無照不一定就錯再先了??求 2009/02/23 11:00AM 左右在高縣燕巢義大醫院門口車禍目擊者2290
那駕照的定義是啥....合法駕駛上路的權利嘛!!
沒有駕照上路...這本來就是違法了....
講難聽一點,就是根本沒有資格學人騎車上路...會騎又怎樣...沒資格就是沒資格...
都沒有騎車上路的資格了....還上路....在上路的那一刻就已經是很大的錯了....
換句話說..."沒有駕照的人...此時此刻本來就不應該"騎車"出現在路口了",更何況還違規跟人發生事故....

是能靠哪一個立足點來跟人談判路權對錯...??


你還不了嗎??
無照是錯在先沒錯,但他頂多只是被罰鍰而已(就是被罰無照駕駛幾千元)
如果對方提告,而且沒有對開版大有利的證據,那開版大有可能會成立過失傷害,這是會被判刑的(就是被關)
這麼白話還聽不懂我也沒辦法了
原文由 gueet 於 2009-2-24 12:48 發表


會有這種情形,是因為現在法律過於重視人權、法益
對方無照駕駛是違反行政法上的條例 (像是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而開版大撞上他則是侵犯對方的身體法益
如果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開版大是綠燈或對方闖紅燈
在法益的角度上開版大的確會比較吃虧
因為開版大是侵犯對方的人權、法益
現在的法律是要從客觀上來看待事情(也就是第三人到現場後看到的情形)
換言之,你是第三人到達現場後(如無破壞現場),看到的應該是開版大撞上對方
所以開版大會比較吃虧是這樣
至於有無闖紅燈或是故意、過失則要有證據才能證明了
我相信現在沒有一條法條是規定說無照駕駛如肇事一律是無照駕駛者的錯
要從客觀的角度來看被侵犯的法益方可論斷
PS:希望板上的各位多少要懂點法律,這樣才可以自保,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而不是被害人


我猜大大應該是法律人
車友不少沒法律底子
簡單來說 對方沒照部分 是一件事 罰鍰處理
車禍是另一件事  所以要釐清肇事責任
兩者別搞混了
到醫院看看院方能不能幫忙尋找一下當天的目擊者吧!
例如貼佈告之類的~
既然是醫院門口,想必出入的人會很多,如果有好心的目擊者看到你有需求多少還是有機會的!
等你好消息囉~求 2009/02/23 11:00AM 左右在高縣燕巢義大醫院門口車禍目擊者5705
28#
gueet 2009-2-25 09:18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superspy 於 2009-2-25 00:28 發表


我猜大大應該是法律人
車友不少沒法律底子
簡單來說 對方沒照部分 是一件事 罰鍰處理
車禍是另一件事  所以要釐清肇事責任
兩者別搞混了



求 2009/02/23 11:00AM 左右在高縣燕巢義大醫院門口車禍目擊者1177 終於有人懂了~~
太感動了
小弟不是法律人小弟只是一名考生

[ 本文最後由 gueet 於 2009-2-25 10:38 編輯 ]
原文由 gueet 於 2009-2-24 23:32 發表


你還不了嗎??
無照是錯在先沒錯,但他頂多只是被罰鍰而已(就是被罰無照駕駛幾千元)
如果對方提告,而且沒有對開版大有利的證據,那開版大有可能會成立過失傷害,這是會被判刑的(就是被關)
這麼白話還聽不懂我也沒辦法了


唉~~其實最終的發展可能會變成這樣,我知道....只是覺得很不合理,說說自己的感想而已...

譬如說...那一天你在國道高速公路上守法的開車....忽然前方來了一輛機車逆向衝過來....
結果你閃避不急撞死了他....管你對或錯...只要你沒死...搞到最後...你還是會被檢察官以過失殺人罪起訴.....

覺得不合理又能怎樣...法律就是這樣定的.....
30#
gueet 2009-2-25 10:37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Kamitsuki 於 2009-2-25 10:13 發表


唉~~其實最終的發展可能會變成這樣,我知道....只是覺得很不合理,說說自己的感想而已...

譬如說...那一天你在國道高速公路上守法的開車....忽然前方來了一輛機車逆向衝過來....
結果你閃避不急撞死了他....管你對或錯...只要你沒死...搞到最後...你還是會被檢察官以過失殺人罪起訴.....

覺得不合理又能怎樣...法律就是這樣定的.....


既然你舉例了,這例子"忽然前方來了一輛機車逆向衝過來....結果你閃避不急撞死了他"
從這點來看以刑法第12條最後應該是無罪

也不是不合理~應該要說每部法典所規範的目標不同
再加上每部法典在立法時是獨立立法所以會有法典與法典間無法相互助的情形
所以我會希望板上的各位多少要懂點法律,不求深研但要能自保

[ 本文最後由 gueet 於 2009-2-25 10:4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