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marlsony 於 2016-1-31 22:27 編輯
wish9439 發表於 2016-1-31 21:50
東南亞國家有些機車需懸掛前鐵牌,不管國產或是進口.
那可不可以說原廠沒有硬要逼人裝上去?
在人家地盤做生意就得照著人家的規定走,這點當然沒問題
但是東南亞法規"明定"要掛前牌,這就沒有爭議
我們的法規是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其中 四、排氣管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並列為檢驗項目。
其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如下: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條款中有並沒有"明定"隔熱防護裝置一定要是防燙蓋的形式,但是偉大的關猿們就認為一定要有
個人認為法規中並無任何的問題,有問題的是關猿
如果都由關猿說了算,那立法院也可以收一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