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這個案件的當事人~
當時我的號誌是綠燈~撞到行人的時候也還是綠燈~撞擊結束後才變為黃燈~
所以我認為行人不是走到一半才變紅燈的~這些都有監視錄影為證~
而且那個路口只有4.1米寬(約一個汽車道)~行人走到一半也大約只需兩秒多吧~
當時是晚上~行人穿暗色衣服~我的右前方約10公尺還有其他幾部機車~導致我沒看到行人~
離我最近的那部機車也是突然發現有闖紅燈路人才在斑馬線前緊急煞車~
然後那名婦人應該是嚇到往前跳了一步就在我面前~
這時我才知道有闖紅燈的行人~距離她已經不到5公尺~剎車不及就撞上了~
所以請恕我沒有能及時反應禮讓行人~
目前我已被涉嫌過失致死起訴~
只開過一次偵查庭~下週要去調解~
我現在只希望一切可以順利結束~
希望對方家屬不會獅子大開口~
如果和解金額合理~我願意賠償~
但並不表示我認為我有錯~只是想讓自己的心裡好過一點~
其實我現在覺得很無奈~很無助~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意見~接下來應該怎麼解決這件事情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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