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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條款 撞闖紅燈行人,車算違規

来源: maggie 2014-11-21 07:0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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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發生一起行人闖紅燈,遭機車撞上不治。交通部與警政署今天都說,行人有帝王條款,汽機車撞闖紅燈者屬違規要受罰。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與警政署共同推動「全國道安扎根強化行動」,每個月召開記者會,今天公布10月事故防制績效。
道安會公布10月8日發生在新北市的1起事故,當天晚上在錦和路與和城街口,1名59歲婦人違規闖紅燈,穿越斑馬線,當時汽機車通行號是綠燈,多輛機車從婦人身旁通過,其中1輛不慎撞上婦人,結果婦人送醫不治。
道安會組長徐台生說,行人闖紅燈違返道安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300元,但汽機車依號誌行駛,經過行人穿越道時,仍應注意有無行人通過,並應讓行人優先通過,否則也算違規,10月8日的案例,撞上婦人的機車駕駛人,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說,行人最大,在任何情況下,汽機車都應禮讓行人,是針對行人而訂的帝王條款,汽機車在遇到行人穿越道時,原本就應放慢速度,並注意有無行人??
方仰寧說,行人如果在夜間通行時,穿較明亮的衣服,或有反光配件,駕駛人在100公尺外容易看見。
而根據警政署研究,以車輛時速50公里計算,當駕駛距離行人有100公尺時,反應時間有7.2秒,距離80公尺時,減為5.7秒,當只有20公尺時,剩下1.44秒。

資訊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5%B8%9D%E7%8E%8B%E6%A2%9D%E6%AC%BE-%E6%92%9E%E9%97%96%E7%B4%85%E7%87%88%E8%A1%8C%E4%BA%BA%E8%BB%8A%E9%81%95%E8%A6%8F-103437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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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21 19:14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發表於 2014-11-2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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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上,應注意而未注意  發表於 2014-11-2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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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21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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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條款真是氣死人  發表於 2014-11-21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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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狼 + 1 大家揪團上高速公路路跑喔!!
egoj + 5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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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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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spower86 2014-11-21 07:27 只看這個作者
帝王條款...鬼鳥條款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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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鬼島爛條款"  發表於 2014-11-22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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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鳥條款  發表於 2014-11-2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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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21 07:59
3#
titan0617 2014-11-21 07:52 只看這個作者
行人有帝王條款行人有帝王條款行人有帝王條款行人有帝王條款行人有帝王條款........
可以判定他們是自殺嗎??然後申請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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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21 07:58
4#
12129876 2014-11-21 07:55 只看這個作者
這比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 這條還差阿!! 帝王條款 撞闖紅燈行人,車算違規4383

媽的,闖紅燈的就很屌是?  綠燈車可以過,卻要等闖紅燈的行人給它過,不小心撞到他又在該該叫,還要被罰款
這果然是鬼島 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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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22 02:57
應注意闖紅燈的行人.......................鬼鳥條款  發表於 2014-11-21 15:04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發表於 2014-11-2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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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21 07:58
5#
蘇洛 2014-11-21 08:06 只看這個作者
上次我看到這個判決 我也覺得不可思議.
法官頭殼有問題嗎?
以後不管有燈號  
駕駛交通工具遇到行人穿越道一定要減速
行人想過馬路 只要走穿越道則不受燈號控制
那設制燈號幹麻  
6#
radium 2014-11-21 08:07 只看這個作者
如果是行動緩慢過到一半相信大家一看到就會讓,但是硬要在車陣中闖紅燈,造成車禍,應該不是判刑人闖紅燈,而是公共危險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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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21 12:32
7#
ttchun 2014-11-21 08:09 只看這個作者
我想這是出自於對行人的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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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對駕駛的殘忍  發表於 2014-11-22 00:31
8#
kasiwa 2014-11-21 08:11 只看這個作者
恩.那以後"大家都可以靠這條判決來搞假車禍索賠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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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突破盲點了  發表於 2014-11-22 01:30
9#
wssp2222 2014-11-21 08:15 只看這個作者
這又干法官屁事了
明明就是交通部跟警政署跑出來放炮
近期司法實務已經有多起案件都是行人敗訴了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看看他之前學運時期的作為
他的法律程度...
“行人最大,在任何情況下”?
聽聽就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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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21 23:46
一直覺得這個條款不公不義~難道行人就可以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