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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請持有大型重車(汽、機車)之人自我約束

還不是政府腦殘的法規把重機搞成這樣,不然紅黃牌也是機車,何必這樣勒
本文章最後由 水泥混鋼筋 於 2014-9-7 16:37 編輯

規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
台灣地狹人稠
機車是個可以有效利用空間的交通工具
個人是認為沒必要為了一個有問題的法規起爭執
要是政府規定國道只能騎車
那還需要拓寬國道建高架來解決塞車問題嗎
私有停車場警察沒辦法管
那我來照樣造句:
"想騎禁行機車道嗎,想免兩段左轉嗎,請白牌騎士自我約束..."
被洗腦洗到腦子壞掉了,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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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9-8 14:00
私人停車場警察又不能管你怎投訴
看來是眼紅正發作無誤,我可以介紹您眼科權威,可以私訊來問我
想請問白牌機車,在非禁行機車的車道上,穿車縫是否有違反交通規則,
每天上下班路上,都有為數不少的機車穿車縫.
好可憐
被打臉打得好慘修正:請持有大型重車(汽、機車)之人自我約束7526
我只想說一句話~~
請問有礙到你/妳嗎???
80#
Duch 2014-9-7 16:48 只看這個作者
管理杯杯都說他們只負責車輛進出管制,"""只要不影響他人停車權益絕不會干涉""
那台車礙著你了嗎?  不然與你何干??   


阿不然交通部長換你當好了 ?  如何?修正:請持有大型重車(汽、機車)之人自我約束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