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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錯在哪裡?

来源: n52024 2007-6-5 22:17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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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的時候我有顆對6的卡鉗要賣,所以PO在福利社裡問看看有沒有哪位版友有興趣
沒多久~~我被福利社的版主砍文章和扣分,我私下PM那位版主,問他我違反了版規哪一條?
他說:我當時是先修班所以無權在福利社PO東西賣,要賣東西的話,必須是"新生入學"才可以
沒多久之後我把自己的權限變成了"新生入學"又再PO了一次一樣的文章,這次那位版主就沒再扣我的分
不過~~直到前幾天我又被扣分了!我覺得很奇怪,所以私下PM那位版主為什麼扣我的分?
他說:從6月份開始要"大學部"才能夠在福利社PO文
我說:可是你當時是說只要"新生入學"就可以PO了,怎麼現在又改了?
他說:從6月份開始要大學部才能PO
我說:可是我是3.4月的時候就PO了耶~~
那位版主只回了我:那現在是6月份,就是要大學部
之前按照版規去發表文章,結果......
只是因為6月份的版規改了而被扣分,請問有必要這麼不通人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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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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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蒜頭 2007-6-6 00:28 只看這個作者
不知道該說什麼......

發文前要看一下版規
就好像說
你今年一月闖紅燈
然後警察說要罰500元

那你今年2月又闖紅燈
警察說要罰1000元
你大驚~~說為什麼??
警察說因為修法了
所以要罰一千元

結果你又闖紅燈
已經年中了
警察罰你1500元

你說之前不是罰一千元?
警察說~沒辦法~~又修法了

我知道我舉的例很差
只是這似乎怪不了誰...因為有版規的存在
所以我們有義務要看看他寫些什麼在做事...
4#
河馬 2007-6-6 04:19 只看這個作者
第二次被扣分真的蠻冤枉的我覺得應該就發文日期

來做扣分的動作.就像頂樓加蓋修法之後許多違建

也可"就地合法"扣分事小只是那感覺不太好

希望那位板主可以說明一下事實是不是像 n52024 說的這樣
如果真的如同樓主說的情形...

那第二次扣分真的說不過去!

要舉例簡單!請問我錯在哪裡?5206

就像是你今年剛好6月畢業!

但是過了一個暑假後,學校跑來跟你說要收回你的畢業證書!

為什麼呢?!學校說:因為學制改了!

要你再把幾門科目修完再給你畢業證書!

這樣.......說得過去嗎?!

當然是說不過去啊!

所以不能朔及既往吧!請問我錯在哪裡?3518

[ 本文最後由 w32014202 於 2007-6-6 04:38 編輯 ]
6#
STi588 2007-6-6 07:58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n52024 於 2007-6-5 22:17 發表
3,4月的時候我有顆對6的卡鉗要賣,所以PO在福利社裡問看看有沒有哪位版友有興趣
沒多久~~我被福利社的版主砍文章和扣分,我私下PM那位版主,問他我違反了版規哪一條?
他說:我當時是先修班所以無權在福利社PO東西賣,要賣東西的話,必須是"新生入學"才可以
沒多久之後我把自己的權限變成了"新生入學"又再PO了一次一樣的文章,這次那位版主就沒再扣我的分
不過~~直到前幾天我又被扣分了!我覺得很奇怪,所以私下PM那位版主為什麼扣我的分?
他說:從6月份開始要"大學部"才能夠在福利社PO文

我說:可是你當時是說只要"新生入學"就可以PO了,怎麼現在又改了?
他說:從6月份開始要大學部才能PO
我說:可是我是3.4月的時候就PO了耶~~
那位版主只回了我:那現在是6月份,就是要大學部
之前按照版規去發表文章,結果......
只是因為6月份的版規改了而被扣分,請問有必要這麼不通人情嗎?

一、

第一次你是被我扣10分並刪除主題

第二次我沒有扣你分數只有把主題移除而巳,是文章移除本來就是會把原本你PO上去時給你的積分扣回來

二、

我不是只有針對你而是在6/1~6/3之間是"新生入學"PO的文章,都給予刪除

6/4起是新生入學以下PO的文章,一定是扣10分外加刪除

[ 本文最後由 STi588 於 2007-6-6 08:14 編輯 ]
7#
STi588 2007-6-6 08:12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5 w32014202 的文章

上面有說明他為何第二次會被扣分了
喔喔
原來是羅生門阿
國家法律有針對犯罪者的適法性採用最優於犯罪者的前提
例如我殺人
90年以前判死刑
現在只能判無期徒刑
那我是89年殺人但是91年被抓
那我要判死刑還是無期呢?
答案是只能無期~要以最優於犯人的刑罰為主

那我想小老婆也要這樣改囉?
就是老人兄說的
不能朔及既往吧!
不過我想這樣以後還是會延伸出許多問題
要不要討論一下是不是需要有個切確的規定呢
9#
STi588 2007-6-6 15:10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lee510724 於 2007-6-6 12:53 發表
喔喔
原來是羅生門阿
國家法律有針對犯罪者的適法性採用最優於犯罪者的前提
例如我殺人
90年以前判死刑
現在只能判無期徒刑
那我是89年殺人但是91年被抓
那我要判死刑還是無期呢?
答案是只能無期~要以最優於犯人的刑罰為主

那我想小老婆也要這樣改囉?
就是老人兄說的
不能朔及既往吧!
不過我想這樣以後還是會延伸出許多問題
要不要討論一下是不是需要有個切確的規定呢

這個比喻有點不對,你如果是說

90年之前判無期徒刑,90年以後判死刑

那我是89年殺人但是91年被抓,那我要判死刑還是無期呢?

答案是只能判死刑,那我還有點認同→題外話
------------------------------------------------------------------------------------------
而且我在5/4就有公告了,5/7站長更改完成

下圖紅色框框起來的部份

也就是實際在5/7起,不是"大學部"的就不可以PO文了

而我在6/1起將不是大學部以上PO文章刪除,但不額外扣分

6/4開始刪除並額外扣10分
-------------------------------------------------------------------------------------------
或許是我的執行比較嚴厲,有得罪之處請見諒

[ 本文最後由 STi588 於 2007-6-6 15:21 編輯 ]

1.JPG (91.86 KB, 下載次數: 14)

請問我錯在哪裡?5699
原文由 STi588 於 2007-6-6 07:58 發表

一、

第一次你是被我扣10分並刪除主題

第二次我沒有扣你分數只有把主題移除而巳,是文章移除本來就是會把原本你PO上去時給你的積分扣回來

二、

我不是只有針對你而是在6/1~6/3之間是"新生入學"請問我錯在哪裡?405O的文章,都給予刪除

6/4起是新生入學以下PO的文章,一定是扣10分外加刪除




重點在這裡!沒事啦!哈哈....請問我錯在哪裡?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