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著作權的爭議

我在貼圖上去之前 有先告知大大阿
我在你的討論文中 有回覆給你 告知你我要借你的圖
還是因為我沒有發站內訊息告知
我當作只要在你的討論文告知你 你就會知道了
或許大大沒看到吧
http://forum.jorsindo.com/viewth ... p;extra=&page=4
或許我告知的不是很清楚
但那時因為車子有問題 急著想處理
才會急著補上圖片 發問的

但是我真的有先告知了阿
我沒有偷圖
怎麼被講那麼難聽

[ 本文最後由 吳餅乾 於 2007-5-3 09:47 編輯 ]
如果大大不同意 可以講
那我就把圖片刪了吧

沒想到只是要引用 卻造成這樣
被說成沒有重視著作權?
我也有先行告知了 卻被說成這樣
我如果要私自修改圖片 那我幹麻要PO文告知



只是想要有圖能讓我的問題更詳細
卻造成這樣
被說成那麼難聽


或許是我疏忽 沒發站內訊息
但沒給人解釋的機會 就這樣的大動作處理
讓我很不能釋懷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 收起 理由
yihe + 1 個人感覺 扣太重了點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1

回覆 #12 吳餅乾 的文章

恩....我也是覺得扣那麼多分有點令人震驚...
不過我去看了那個討論串
我有發現你在2007-4-19 13:01所發表的
但是我卻沒看到theai10的回覆?
而且看你討論串的圖片上傳時間2007-4-19 13:03, 201.73 K跟告知時間也太接近了
旁人(我)看起來像是theai10還不知道這事你就拿起來用了
我想他既然PO出這篇了那應該是PM也沒有回..
這種告知還是給人感覺不太好......
要不然其實你也應該PO照片來源討論串連結


以後多多注意並使用PM吧著作權的爭議3337
可以自己拍就更沒問題了著作權的爭議2395

回覆 #13 swordfreeman 的文章

或許就是因為這樣
疏忽了
我急著想解決車子得疑問 就把照片貼上
當作圖主大大會看到我的回覆
想說大大不同意 我就馬上會把圖刪掉
結果就造成這樣...遺憾
但是對被扣分的事 不能釋懷
扣我分的大大 採用先斬後奏的方式
跟我那時急著PO圖上去 衝衝忙忙的告知  告知的不明確

這樣有什麼不同?
參與人數 6經驗值 +30 收起 理由
甲蟲王 + 1 委屈了
HONDAhrc + 24 嗯!為難您了!
swordfreeman + 1 知道你的立場了,等版主出來說明吧 ...
yihe + 1 乖唷
lee510724 + 2 別怒別怒~~有真相就好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30

嗯!
在經由被告的出面說明!
案情以水落石出!
被告也指證出確有借圖此篇回覆此事!
不過我也疏忽露看嚕!著作權的爭議5442
但是!
如果在私下PM訊息!或是回覆指名文章!
是會比較處理的圓滑!
因為!
第四篇第四節回覆
因為!我也不知道事向誰借圖!
目前被告也取消使用的圖片!
所以!
有關於扣分之事!
小弟補回!
重點在於請案發人出面說明!
若其他人有意異.要扣小弟分數!
小弟無任何第二句話........
嗯!
謝謝收看!
文章回覆前,有使用過大腦嗎?
請理智點回文吧,不然乾脆不要回文啊!
或是回上一頁,還有右上X選項喔~
大家都是道路使用者,何必苦苦相逼?
握去你的焦痛布,話都你再唆
對簿公堂的行為建議還是以PM私下處理為優先
不然誤會只會滾出更大的誤會
或許真的太衝忙了
所以才疏忽 對圖主詳細的告知
這點我對圖主 感到抱歉

我真的以為圖主有看到我的回覆 告知
從當初貼那圖片 到現在也過了快半個月了...
沒想到 圖主現在才知道我借圖的事
還造成那麼大的風波
真的 跟大家說聲抱歉
原文由 HONDAhrc 於 2007-5-3 13:53 發表
嗯!
在經由被告的出面說明!
案情以水落石出!
被告也指證出確有借圖此篇回覆此事!
不過我也疏忽露看嚕!著作權的爭議9814
但是!
如果在私下PM訊息!或是回覆指名文章!
是會比較處理的圓滑!
因為!
第四篇第四節回覆
因為!我也不知道事向誰借圖!
目前被告也取消使用的圖片!
所以!
有關於扣分之事!
小弟補回!
重點在於請案發人出面說明!
若其他人有意異.要扣小弟分數!
小弟無任何第二句話........
嗯!
謝謝收看!



不過看似又有原PO射後不理的現象了...
是正篷期中考...所以比較忙碌嗎?
我建議這一類文章還是需要事主主動關切比較好
畢竟這裡不是真的~~幹版~~
所以應該禁止射後不理阿XD...哈
再度謝謝收看啦!!
抱歉各位大人!!!
因為小弟在大賣場上班
每天再公司的時間都是十二小時以上
實無閒暇時間密切注意
並非各位大人所說的"射後不理"
在此深感抱歉
也感謝各位大人
在下獻上十二萬分的感謝與敬意!!

切入主題
對於這種著作版權的問題
其實不能以「疏忽」來當做藉口
說簡單一點
今天你想要跟你朋友借錢
但是你找不到你朋友
他的錢又剛好放在他的櫃子裡面
你想說留張紙條給他
他應該會看的到
不幸的是他只發現錢不見了
沒有發現你有留紙條

又剛好有人發現你動過他的櫃子
那你不是跳到黃河洗不清?

今天這個狀況也是一樣
沒錯!你是有事先告知
但是對方曉得了嗎?
同意了嗎?

很多事情都是發生在"小細節"
小細節沒處裡好
就會變成現在這種狀況
誰誰誰又偷拿了我的東西

先斬後奏!!!???

古諺有說過
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從
這種時候才能先斬後奏
但是你都會說版大們先斬後奏了
那為什麼當初你也要選擇先斬後奏?



並不是故意要把這種可以私下解決的事情搞得人仰馬翻
而是我只有一個立場
著作權很重要
取得同意的方式也很重要
希望各位大人把這件事當成一種實際案例
再度重申
著作權很重要!!!
取得的方式也很重要!!!

等到所有人同意您的轉載之後
再行轉載也不遲
真的有差那個時間嗎?
難道那個時間就可以達成你要的結果?

我想否定的答案是居高吧?



另外
我也要向吳餅乾大道歉!!!
基本上您沒有錯
也確實告知我了
只是方法不對!!

老實說
要說年紀大
其實我也不太有機會大你多少
這只是一種習慣
還有保護自己的方式而已



抱歉讓您受驚了!!!


最後
我還是要再度重申
著作權很重要!!!
取得的方式也很重要!!!


以上!!
感謝各位花時間來關心這件事情


p.s.

如果可以的話
能否請版大讓此篇文章置頂
標題可以依照您的意思改寫
感謝!!
一日,諸葛孔明見魯肅,曰:「子敬,近日安好?」肅曰:「然也!」接著孔明又道:「那魯夫人呢?」肅曰:「應該在偉大的航道路上。」
20#
seth 2007-5-5 00:46 只看這個作者
著作權固然重要, 但真的能做到遵守著作權我想沒幾個人吧..

例如你現在使用的電腦上的軟體都是正版的嗎?...XD
(etc. windows, office, photoshop, nero, alcohol 120%...等等)

我覺得樓主不必要那麼激動, 網路上大家用文字圖片交朋友做交流,
他今天轉貼你的圖片並沒有造成您嚴重損失呀, 也並非營利,

網路之大, 說不定還有其它人轉貼您的照片, 只是沒發現而已..
若真不想因為自己拍的照片被轉貼, 只有唯一一個方法就是不貼出來了 -_-"

第一次看到這篇文章就讓我想到"林英典"呀...

[ 本文最後由 seth 於 2007-5-5 00:4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