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蒜頭 於 2007-4-29 19:24 發表
沒有武器是合法的吧!
建議防身噴霧還比較好
效果絕對比甩棍好
對方2~3人你持甩棍不一定有利
防身噴霧 有2~3M的距離~可以連續噴好幾個人
基本上我只能說你沒手持過甩棍出棍勤務
所以不知道甩棍的恐怖
一般人用手抵擋成年人持甩棍全力攻擊你的手臂
你的手臂沒斷也舉不起來
我也敢保證甩棍隨便打頭~~你的頭隨便破~~保證見紅
(材質很多種~我以前監獄用的是陽極硬化處裡~不生鏽~打牆角牆壁脆化)
如果對方有兩三個人
我不僅不會拿噴霧器對付她們
我會跑很快讓她們追= =...一挑三根本就是不智之舉
哈哈~~我嘴砲了
回到重點
不是說一定要甩棍啦
法率有明文規定武器的類別
刀械槍砲(包含手指虎)
這一類明文規定是非法武器~就算持有收藏證明
平常因為什麼事情家裡被搜索被搜到也是很麻煩
而甩棍的定義基本上跟防身器具是一樣的
跟你所說的噴霧器屬於同種類
還有一種是我表哥車上放的CO2放暴槍
打橡膠彈或是鋼珠彈
她們非法改裝試射的結果是可以把一般轎車窗戶打破~
鈑金針對同一地方連發可打川=口=...
不過如果不要改裝他~~持有合法證明
這個CO2槍械依樣合法
因為他的標準是在於槍口射出物的焦耳數多寡~~
所以是有標準可以審核的唷!! |